九月里开学了。朱锦要念书了。她念的商学院,是伦敦一所资深学府在北京的合作办学。这是雷灏为她找学校时,她执意选择的。她已经,从内心深深厌倦了舞台。
那些古老的美雅的然而毫无用处的台词,锦端垂落的布景遮蔽的是简陋粗鄙的真实生活,丝竹管弦次第延绵的音乐,自作多情的迂回婉转长叹息,所有⋯⋯所有与艺术相关的衍生物——她腻烦极矣,逆反极矣。艺术是何其虚空的一个题目!它是个太大的框架、太浩瀚的虚空,投身于艺术,好似精卫填海,填充进去的七情六欲、爱恨情仇、恩怨悲苦,辗转的生命写在纸上不够,演在舞台上还不够,自己还成精作怪地,一身的乖戾、刻薄,和现实隔膜得不着调。
朱锦自打听从雷灏的提议,去北京念书,就决定,要远离艺术,最好与艺术背道而驰,选一门务实的专业,学一门安身立命的技艺,将来过一种务实的人生。所以,她念了商学院。
第一天上课,满满的一个教室里坐满人。迥异于大学校园的单纯,这个课堂充满了一种摩登气场,时尚、华丽,静疏的外表下暗涌著无法命名的激流。
座位上坐着年轻的办公室白领模样的男子,平头,白衬衣,面容清爽,亦遍布如朱锦一般的年轻时尚的女子,神色倨傲,肤色白皙,目光灵活地在眼眶里精灵灵转来转去,被人打量,亦在打量人。
朱锦生出一些胆怯来,然而,这氛围静默、衣冠楚楚的成年人的课堂,还是令她兴奋的。她沿着长排桌椅走,在靠墙的一张桌前有一个空位,一个娇小的女孩低头看着书,雪白高领毛衣托著一张低眉垂目的脸,双手规规矩矩地摆在桌上,长长的毛衣袖子盖住了手背。她抬起脸来,和朱锦彼此注目,在一种顿生的温愉气场里,两个人同时向对方粲然一笑。
她是罗衣。
翌日,朱锦进教室时,第一眼便是找这个女孩。很默契地,罗衣已经在身边的座位上搁了一个笔记本,为她占好座位。英文课上,每当朱锦不懂时向她望过去,她都善知善解地,递过书来,以互相商量的语气,教给她。又将手上的电子辞典递给她,物尽其用地让她查生词。不知道有多少生词是素昧平生、一点都不认识的,这样的课堂不复她记忆里艺校的粗鄙、锐利,是个彬彬有礼、浓墨重彩粉饰过的地方,像一个精致的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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