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联:建议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

转载 网络  2019-03-09 21:03:01  阅读 1216 次 评论 0 条

    央广网北京3月4日消息(记者陈锐海)“目前网络直播行业良莠不齐,一些直播平台频繁出现禁止或者不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内容。”2019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青联界别关注网络直播中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建议对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迅猛发展。据2018年12月底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18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达到4.25亿人,较2017年年末增加294万人,用户使用率为53.0%。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开展的调研显示,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网民中经常观看直播的比例分别达到6.4%、18.3%和20.5%。

  青联界别调研发现,直播平台门槛低,涌现一大批依靠低俗内容赚取流量、牟取利益的主播。直播评论区也频繁出现不雅内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正处于道德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辨别能力不强,观看这类直播会误认为这些行为可以‘成名’、获利,甚至会效仿,这对他们的价值观形成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此外,青联界别认为,未成年人缺乏个人保护意识,在直播中可能被诱导泄露姓名、学校及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另一方面,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摄入直播画面。“个人隐私泄露将会给未成年人带来很多潜在风险。”

  近年来,媒体多次报道未成年人随意动用家长银行卡、网络账号打赏主播的行为,其中有的数额巨大,给家庭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而大部分家庭与平台交涉退款时,往往因无法证明是未成年人消费而难以伸张权益。

  针对以上问题,青联界别建议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细化监管规定和处罚措施;考虑对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明确规定主播准入条件,制定合理的申请测评,完善主播资质审核;加大对审查监管不力、不及时处理违规内容直播平台的查处力度;畅通网民检举不良信息的渠道。

  在用户注册方面,青联界别建议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注册直播用户的条件、流程;利用人脸识别、大数据或不定期抽查等检查手段,进行身份识别,控制注册用户或主播注册信息与实际不符的现象;鼓励企业开设“家长控制模式”,杜绝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身份证进行注册,在打赏、充值、提现等环节设置实名或人脸认证,限制未成年用户实施上述行为。

  技术方面,青联界别建议加快技术创新,完善内容审核,提升对网络主播信息、直播内容、评论区内容的审核及时性和有效性。

  此外,青联界别建议建立网络直播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强化网络直播的行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监管,促进优质内容技术分享,加强直播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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