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的某天,海天杂志社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她自称叫做罗婉如,是受到社长的邀请特意来应聘“未竟愿”板块的助理编辑之职。见我们所有人都不明所以,她倒是很淡定,不慌不忙地从随身皮包里取出一封信件递给我,说这是社长给她的推荐信。
作为社长助理,社长的字迹我自然一清二楚,只是社长刚好在昨天远赴重洋探望远嫁的女儿,他在临行前并未向我或者人事经理提起过此事,想来略微有些蹊跷。
社长的电话打不通,他很多年没有休假,这次一去就是两个月。
透过会客室的玻璃门,我可以看见这个女子坐立难安,不断绞着放在膝盖上的双手,似乎非常紧张。
她衣着光鲜,就算是今天这样滴水成冰的天气里,还是穿着只能半遮膝盖的毛呢短裙,露出一双纤细白嫩的小腿。摆在一旁的皮包是每个女孩都梦寐以求的名牌货,价值足抵助理编辑两个月的薪水有余。
经过我和人事经理的商议,决定暂时将她留下试用,反正试用期之后社长就会回来,再由他来决定是不是最后录用这个女子。
在办理手续的时候,人事经理突然神神秘秘地走进我的办公室,说这个女子很奇怪。
“她今年有三十八岁哦。”
我感到好笑,这个女子的确容貌很美,可是多少看得出实际年纪,总不会少于三十五岁,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吧?
人事经理却说经过核查她的劳动手册记录和退工单,原来她毕业于本市一所知名文科大学,之后在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上班,为期一年。
“一年后她就离职了,以后的十五年里完全没有录用记录。”人事经理摇头,“而且我也查过那家文化传播公司,其实就是公关公司,专门帮有钱人开派对。”
我想人各有志,她可能在十五年里有其他安排,总之社长的推荐信是真的,她的职位也并非很重要,可以看看再说。
“未竟愿”板块可以说是我们杂志社的一个卖点,经过与读者的互动,力所能及地为读者实现未了心愿,比如寻找二十年前的初恋情人等等之类。
罗婉如作为助理编辑暂时为责任编辑梅姐打下手,她的工作主要就是阅读读者来信,负责为需要刊登的读者来信挑错别字、修改不够通顺的语句。一个多礼拜下来,工作得心应手。
或许是她的外表过于高端,因此女同事对她敬而远之;男同事虽然很好奇,但同样被那么多名牌镇住,不敢靠近。
2
那天下班后,我约了“未竟愿”板块的责任编辑梅姐一同逛街。我们公司位于市中心,附近有好几个大型购物商场,我们刚走近一家时装店,就看见一堆人围着收银台,似乎有人在争执。
凑近一看,竟然是罗婉如。
稍微听了几句之后得知,刚才罗婉如在试穿外套时接了一个电话,可能店里的信号不佳,她边说话边往外走,不慎触动了警报器。
为了避免纠纷,罗婉如本打算买下这件外套,谁知发现不见了钱包。
见她翻遍皮包还寻不着,收银员的态度也有点不耐烦,几句讥讽之后,两人顿时大吵。
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罗婉如涨红了脸,几乎就要哭出来。
“这么便宜的外套……”
收银员冷笑道:“对,就是这么便宜的外套,可惜你买不起。”
看到罗婉如这样窘迫,我忍不住上前付了外套的钱,带着她离开人群。
考虑到她情绪不稳,又身无分文,我和梅姐一起将她送回家里。
那是一个狭小的亭子间,家具也很陈旧。家居装潢和她平时华贵的装扮十分不般配,看起来透着一股怪异。
她哭了好久,然后向我们道谢,说等发了工资就把这几百块还给我。
我倒是并不在意,只是奇怪她如何会住在这样的地方。
大约是我们已经取得了她的信任,也可能是她正在情绪点上,急需找个人倾诉,她为我们倒了两杯热茶之后,便将自己的遭遇娓娓道来。
她是在本市郊区出生,家境贫寒。父亲很早就去世了,母亲改嫁后和她联络甚少。不过她读书一向不用别人操心,顺利考入本市一所以文科著名的大学。毕业后,又因能说会道、长相甜美在一家公关公司找到了工作,报酬甚丰。
“后来……我认识了干爹。他……对我很好,不想我辛苦,所以我就不做事了。”说到这里,她的声音突然低了八度。
我和梅姐对望了一眼,明显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不屑。
受人照顾了十五年有余,一旦离开庇护就会很不适应。虽然平时干爹为她买了很多名牌,实际上的财富积累却几乎没有。罗婉如只能租住在亭子间,并想方设法重新找工作。
“我写了一点文章投稿,没想到能得到社长的回复。”罗婉如笑起来很好看,脸上还保持着几分少女的天真。
她说虽然她的文章没有发表,但是社长觉得她有潜力,不断和她通信鼓励她,并说可以给她提供一份工作。在一个多月前,社长寄了这份推荐信给她,让她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杂志社报到。
“什么干爹啊,一定就是包养她的男人。这个罗婉如一副娇娇怯怯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个小三。”刚离开罗家,梅姐就用鄙夷的口气说道。她是已婚妇女,平时最为厌恶的就是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
我所在意的却是另外一件事。杂志社平时接受投稿的是一个公共邮箱,社长很少会审阅稿件,怎么会突然和她联系上的呢?按照她的说法,两人通信似乎也不止一次。
真奇怪。不过我想一切等社长回国之后都会揭晓。
3
几天后,罗婉如曾经被人包养过的消息就传遍了杂志社。我发誓绝对不是我说的,可能是嫉恶如仇的梅姐在午饭聊天时无意流露。总之,同事们对罗婉如的态度更加疏远,有些女同事甚至还侧目而对。
罗婉如依旧不卑不亢,就算偶尔听到闲言碎语也只作不知。
某日我刚踏入办公室,就听见梅姐拔高了嗓门在吼:“我是责编还是你是责编?我说这件事没必要回应你没听清楚吗?”
让我吃惊的是,敢于和梅姐对峙的竟然是罗婉如,她的声调虽然不高,但是语气却很坚决:“我认为很有现实意义,况且不试试怎么知道不会成功。”
两天前,“未竟愿”板块收到一封读者来信,信中人自称沈玥,她今年二十五岁,想要寻找十五年前一起车祸的目击证人。
当年沈玥的父亲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一次车祸中将一位行人撞至重伤。但她的父亲声称这个行人是故意碰瓷,当时有一位年轻女性在场,她可以作证。
然而,这位女性虽然承认目击整个事件,却因为某种原因并不愿意出庭作证。不仅如此,她甚至连以书面作证的形式也予以拒绝。之后,法庭判决沈玥的父亲赔偿伤者一笔巨额费用。
沈父为了不牵连家人执意离婚,沈母独自抚养沈玥非常艰辛。这对夫妇积劳成疾,几年前双双生病过世。
沈玥说她没有其他目的,只想找到那个目击证人,然后听她亲口道歉便心满意足。
要做好这件事并不容易。首先事情发生在十五年前,相隔太久,很难找到相关线索;其次除了那个女子的姓名之外,沈玥对她所知甚少。
经验丰富的梅姐认为回应这样的读者诉求是自讨苦吃,然而一向人云亦云的罗婉如却分外坚持。
我主动联络沈玥,经过和她沟通,打算请她来和我们见一面,当面谈谈当时事件的一些细节也有利于我们想办法找人。
沈玥到来的那天大雪纷飞,我和梅姐负责接待她。她平静地向我们叙述当时的情况,虽然语气相当平和,但是隐隐流露出对那个目击证人的怨恨。
“如果不是她,我们不会家破人亡。我很想问问她,究竟有多大的苦衷能这样忍心见死不救。”
梅姐向她解释我们的难处,毕竟我们只是一家杂志社,只能通过社会力量来寻找,尽力而为,但是效果很难保证。
这时,罗婉如忽然推门而入。按理说她只是一个助理,没有资格也没有必要参与此事。梅姐正要对着她发火,她却径直走到沈玥面前,向着她深深一躬,低声说道:“对不起,我就是罗敏。”
沈玥呆呆看了她半晌,突然跳了起来,狠狠推了她一把,她一个踉跄几乎要摔倒在地。
“是你!是你!你就是罗敏!没想到你在这里!”
罗婉如苦笑道:“你认出我来啦?”
沈玥告诉我们,十五年前,她只有十岁,但是永远也忘不了母亲带着她找到那位罗小姐时,跪在她面前苦苦哀求的情景。十五年,可以让一个十岁的幼女长大成人,几乎完全变了模样;但是对一个保养得宜的成年女子而言,岁月的痕迹并非很明显。
罗婉如承认,的确,她原名罗敏,是一场不同寻常车祸的目击者。她亲眼看见伤者是故意迎面撞上那辆出租车,驾车司机躲闪不及铸成惨祸。
可是她不能站出来作证。因为当时她刚刚离开“干爹”的别墅,担心因作证而被“干爹”的太太发现。
“那时沈家母女跪在我面前求我作证真的是很可怜,但是当时我也很害怕。干爹的太太不是好惹的,我根本不敢抛头露面。”说到这些的时候,罗婉如依旧深深低垂着头,“我是个自私自利的胆小鬼,沦落至此也是我应得的报应。所以我看到你的读者来信之后,无论如何都要和你见一面,虽然没有用处,但仍然想当面向你道歉。”
4
虽然罗婉如的道歉态度很诚恳,但是兹事体大,到底还是没有取得沈玥的谅解。她几乎隔三岔五就要冲到杂志社来吵闹,好几次把罗婉如堵在办公室里不敢下班。罗婉如毕竟是社长请来的员工,我再次出面和沈玥沟通。
最后沈玥答应,只要罗婉如愿意登报道歉,她也就认命了。然而我考虑到这件事极不光彩,死者已矣,若是以真实姓名登报的话,罗婉如的下半生生活堪忧。
经过我和沈玥数次接触,再三调解,她终于同意接受罗婉如匿名登报道歉。
几天后,这起十五年前的车祸又重新回到众人的视野。虽说当事人几乎都已经死了,可是掀起的讨论热潮依旧十分热烈。网友在指责碰瓷这种行为无良的同时,更加鄙视目击者的自私。
甚至有好事者根据出事地点的大致方位,圈定附近的别墅群,最后人肉出目击证人当时的“干爹”,很可能就是本市一家著名私企的掌舵人。
不少读者纷纷来电,要求我们杂志社披露目击者的真实身份,言辞的激烈程度让我们措手不及,一时各类媒体几乎把我办公桌上的电话打爆。
梅姐旁敲侧击问我是不是可以让罗婉如走人,可是我想她毕竟是社长请来的,至少也要等社长回来才能决定吧?
度日如年地过了两个多礼拜,社长居然提前回来了。
让大家震惊的是,他不仅表示完全不认识罗婉如,更是矢口否认曾经写过推荐信。
“小周,你用你的脑子想想,我平时会没事去看投稿信箱吗?我要是亲自招人,会找一个十几年没有工作经验的人吗?我平时写过推荐信吗?还有这个签名,虽然和我的字迹是很像,但是如果你真的仔细核对,还是能看出有不一样的地方呀!真是蠢到家了!”
社长怒不可遏,把我骂得狗血淋头,我只能在一旁唯唯诺诺承认自己工作疏忽。罗婉如更是手足无措,她那张漂亮的脸看起来非常茫然。
社长指责罗婉如伪造信件,要求她立刻离职,否则就要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罗婉如苦苦哀求,还打开自己的邮箱,展示和社长互相往来的邮件,可是这更加让社长嗤之以鼻。
“这不是我平时使用的邮箱,何况邮箱人人都可以注册。”
见社长越来越不耐烦,我只能劝说罗婉如就此罢休。再说了,她尚在试用期,既然发生了沈玥事件,我们也不可能再留她了。
事已至此,罗婉如突然变得非常平静,她在领取了一个多月的工资之后便静悄悄地离去了。至于她去了哪里,无人知晓。
5
次年的清明节,我带着祭品来到父母的墓前。
作为社长助理,我看惯了社长的字迹,仿冒真是一点也不难。当然还包括以社长的名义和某个读者通信。
我才是沈玥,之前的那个不过是我雇来的临时演员而已。
父亲车祸后执意要和母亲离婚,还一定要我改名以免被其他不明真相的同学老师歧视。这件事让父亲背上沉重的债务,母亲文化程度不高,找不到薪水高的工作,独自一人抚养我,含辛茹苦。
我永远记得当时母亲带着我跪倒在罗婉如面前的情景,苦苦哀求,其中的悲伤绝望要远远比现在她哀求社长时凄惨悲凉的多。我虽然只有十岁,却把她的样貌深深印在心里。
我其实没想着报复,毕竟那时我才十岁,就算恨之入骨也无可奈何。
直到今年年初,我在采访某家中古店的时候,竟然巧遇准备出售二手名牌包的罗婉如。此后我得知她虽然保养得宜,但是毕竟不及年轻女子新鲜,那个所谓的“干爹”随便找了个理由已经和她分手。
这么多年来,她养尊处优,实际除了那么多名牌之外,并没有存下多少钱。同时十多年没有工作、为人娇生惯养做不惯粗活,因此生活得很是落魄。
我以社长的名义注册了一个邮箱,然后开始与她邮件往来。我说我从她的网络空间里发觉她很有才情,请她为杂志社供稿。一来二去,几个月后我感到时机成熟,便邀请她在社长出国后的第二日来杂志社报到。
我承认这是我处心积虑想要对罗婉如进行报复,本来我打算将她的亲笔道歉信公布在网上,利用舆论将她彻底搞臭,永世不得翻身。
可是当我看到她宁愿和自己的上司争吵也要和“沈玥”见面并主动道歉之后,我忽然打住了原本决绝的念头。她专门负责整理读者来信,若是偷偷藏起这封信根本无人发现,然而她并没有。
我曾经叩问自己的内心,就算罗婉如身败名裂,我能得到真正的快乐吗?
于是,我便手下留情,隐去她的真实姓名,只希望这件事能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将来若是不幸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世人不再冷漠那便足够了。
现在,我不知道她去了何方,但是有一点我相信,她和我都卸去了压在心中的那块大石头。 如您发现有部分资讯内容不显示,请直接复制链接选择浏览器打开,不要使用微信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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