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怎样的既得利益者

原创 网络  2017-11-26 09:48:14  阅读 1049 次 评论 0 条

作者:山鸡哥    来源:《新周刊》

  泛言之,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准处在社会平均线以上的人,都是社会的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者与弱势者和解、与公众和解、与社会规范和解,终究是要与自己的内心和解。

  最好的社会是,人人都是社会发展的既得利益者。虽然利益不均,但法律有效,凡事公正,政府有公信,社会无怨言,富者有反哺,贫者亦安居。

  在此之前,社会要忍受贫富两极分化带来的阵痛。既得利益者难免成为公众不满情绪的标靶。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既取决于包括体制在内的各种社会运作机制,也取决于既得利益者的选择。

  谁是既得利益者

  没有一块牌子写着“既得利益者”五个字,挂在一个人的胸前。

  有人自认“小资”、“白领”、“知识分子”、“公务员”、“创业家”、“打工仔”、“美女作家”、“富二代”、“作女”,甚至有人自认“黑社会”,但极少人自认是“既得利益者”。

  被混得不如自己的人赞美时,总有人故作轻描淡写地说:“这算什么,还有更什么什么的呢(更强的、更有钱的、更有权的、更成功的、更有办法的、更八面玲珑的、混得更好的、下手更狠的、得到利益更多的)……”这话有两层意思:我还不算社会的“既得利益者”;我不拒绝得到更多利益。

  从改革开放的历史纵轴来看,在过去30多年里,但凡抓住了个体经济、乡镇企业、股票认购证、价格双轨制、期货、国有资本变卖、股票、网络投资、楼市上涨、外贸出口加工、投资非流通股、开矿、2007股票大牛市等13次致富机遇之一的人,都是既得利益者。

  从横向的利益诉求来看,机会、职位、荣誉、权力、权利、金钱、物质、福利等方面,法律、政策、国家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地位认定、企业制度、分配方案之中,都有利益诉求点,每人所得绝不均等,“既得利益者”或隐或显地存在于人群之中。

  泛言之,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准处在社会平均线以上的人,都是社会的既得利益者。

  既得利益者的内心面貌

  既得利益者绝不能简单以好人或坏人来定义,他们只是随着社会发展已经得到了个人好处的人。

  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里关注着一己的命运和社会利益的流向,想把心情变好,日子过好,前途走好。“别人比我得到多还是少”比“我得了多少”重要,因这是个人幸福感无法忽视的命题;“别人是否应该得那么多”比“别人得了多少”更重要,因这涉及公平公正原则。

  但丁的《神曲》有地狱、炼狱和天堂三重世界。现实中人多是互相错看的:你见人有权有钱生活悠闲,其实他内心焦灼身处炼狱;你见人艰难困苦人在囧途,其实他满怀希望内心光亮;你见衣着简朴言行端正,其实他多行不义惶惶不安。

  既得利益者亦有无力感。既有随波逐流的无力,亦有不知如何反馈社会的无力,更有不进则退、欲罢不能的无力。他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患得患失,物质丰盛但不一定买得到平安,内心世界既缺乏关注也缺乏得力援手。社会越动荡(物价持续上涨、食品不安全、道德观多元、外遇和离婚率高企、“某某门”事件频出、天灾意外多发、贪腐事件多、城市拥堵、河流污染),他们的情绪越内敛。

  在某种程度上,既得利益者和弱势者一样不安且孤独。

  既得利益者与公众

  我们往往区分不出既得利益者与公众。指责利益集团的人群中,包括了既得利益者,他们指责的是另一些既得利益者。因为“相对剥夺感”的存在,无人承认自己从属于利益集团的一类或一部分。摊贩认为城管是既得利益者,城管认为当官的才是。科长觉得处长才是既得利益者,处长觉得局长才是。农民工觉得市民是既得利益者,市民觉得有钱人才是。

  社会族群的关系构成和利益构成犬牙交错,既得利益者与公众难解难分。但公认的事实是,社会贫富两极分化、富愈富贫愈贫的马太效应已显、利益诉求屡屡出现争议和冲突。

  在政府层面,正极力讲和谐,提出扶贫减困、共享改革成果和“包容性增长”。在民间语境里,既得利益者当如何自处,如何与弱势者和解、与公众和解、与内心欲望和解,共同达成宽松的社会氛围和利益的可持续分配?

  如何与公众和解:是提供机会,还是保持礼貌?是共同发展,还是做慈善?是按法律行事,还是加以道德热心肠?是联谊,还是贫富不分区混住?是通婚通爱,还是门当户对?是与公众同甘共苦共命运,还是把妻子儿女送到国外去?是以高等华人姿态活在中国一二线城市,还是以公民姿态活在公共政治生活中?是除了利益之外只保留民族主义的外壳,还是以不做假账不卖假货不徇私的标准来自我要求?是开豪车带着傲慢与偏见,还是守规矩礼让与忍耐?

  既得利益者的十大不端行为

  用纳税人的钱养活的一些腐败官员,在市场经济中暴富的有钱人,这两类人是最被非议的既得利益者。鄙官、仇富的公众情绪是有因的,以下十大不端行为激化了矛盾:

  一、寻租。政府的公权力在市场上换取到不应得的“租金”,甚至主动“设租”令市场经营者为其上贡。国家审计署对国企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每年的审查结果都反映了寻租的普遍性,而上海官员群体优惠购置商品房、每人优惠50万—100万元不等结果居然既往不咎,对政府公信力无疑又是一次大损伤。

  二、三公。国家发工资给为公众服务的公务员是应该的,但超过9000亿元的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公车开支的“三公”消费,则让政府在教育和扶贫上的投入显得轻如鸿毛。公仆滥花公帑过着皇帝的生活,身上不用带一毛钱,到处有免费接待和买单签单权,办公楼和宾馆住宿极尽奢华。就这样还老干出渎职、贪腐的事儿,公众岂能不愤!

  三、裸官。政府和国企官员中,有政绩斐然的清官,也有“全裸者“(配偶子女都定居国外)和“半裸者”(有配偶或子女定居国外)。自己一人留在国内当官,轻装上阵,把配偶子女定置在与中国还没有引渡协议的加拿大和其他好地方(法国南部、美国、澳洲等),是什么意思呢?就算没贪,也是对中国强烈地没信心。你们倒有退路,普通公众的退路何在?

  四、乱性。英俊无事业的男青年,在与同龄女孩的婚恋上,经常输给多金有事业的中老年现货。另一现象是,二奶、小三、情人几乎变成有钱人和有权者的“婚外特供”。郑州市纪委书记王璋把贪官情人分成七种类型(包养型、情感型、俘虏型、相互利用型、第四者型、欢乐型、复合型),并断言“95%的贪官都有情人”。由此,贪腐更严重了,社会风气更乱了。

  五、炫富。有钱不是错,炫富算是过。当富豪举办游轮征婚派对、富二代窜进大学招亲之类的新闻层出不穷,当不断有人发网帖晒名牌包包、名牌化妆品、晒物质品位、扮上流社会,公众的反应不是流口水,而是压迫感和情绪反弹。

  六、争穷。与穷人争利,是既得利益者悖离社会伦理的行为。如多个城市出现过“开豪车申购经济适用房”的事。

  七、买名。买身份——有的企业家做慈善,甚至给公安局捐款,换得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马甲,作为行恶牟利的保护伞,实为黑社会;买奖——有的企业买行业奖,混入名牌之列;假捐——有的企业家热衷上电视和出席慈善活动,大手笔举牌开支票献爱心,实际捐款大打折扣或干脆不到账。

  八、欺民。仗势欺负老百姓的,有“70码”飙车撞人的富二代,有扬言“我爸是李刚”的官员之子,也有借城市改造和美化之名、行赚土地财政之实、强行拆迁民居的地方政府部门。

  九、造假。高管学历造假,企业宣传造假,产品材质造假,股市交易造假,财务报表造假……诸多假象,构成“马太效应”的真相。

  十、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行为,可能发生在任何阶层中间。一般人或基于抚养压力和处罚而选择不超生,但几万、几十万的“社会抚养费”,对有财力的部分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私营企业家、企业高管、党政官员并不起威慑作用。现实就演变成了:钱越多,生育选择权越大。

  和解的可能

  在冲突的社会,无论利益所得多少,所有人都朝不保夕。“上车后不想停车再上人”的既得利益者人格,不能确保既得利益,反而会车毁人亡。财富可以继续累加,贫困不应继续世袭。

  唯一的出路是:共生,和解。

  什么是和解?字面之意是和平解决,佛教之意是放下,法律概念是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执。对既得利益者来说,与公众和解之意包括:理解、沟通、提供机会、分享利益、促进共生。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钱让人感觉良好,有权让人惦记,但今天的社会不应是达尔文主义的社会,也不应是既得利益者的社会,而是所有人的社会。否则,受益者最终会变成受害者。

  社会群体的意念,貌似一种无人能控的巨大的集体无意识;其实,一个人、一件事都可能成为扭转环境的正面能量因子。

  做一个怎样的既得利益者?新闻评论人白岩松在思考,向工人道歉和加工资的富士康在思考,把公益作为休闲的人在思考,公益律师在思考,社会企业家在思考,义工与志愿者在思考,上帝也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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