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看到一则关于温酒的故事:宋季,参政相公铉翁,于杭将求一容貌才艺兼全之妾。经旬余,未能惬意。忽有奚奴者至,姿色固美。问其艺,则曰,能温酒。左右皆失笑。公漫尔留试之。及执事,初甚热,次略寒,三次微温。公方饮。既而每日并如初之第三次。公喜,遂纳焉。终公之身,未尝有过不及时。归附后,公携入京。公死,囊橐皆为所有,因而巨富,人称曰奚娘子者是也。吁!彼女流贱隶耳,一事精至,便能动人……
一个当官的想在杭州找个色艺俱佳的小老婆,海选十来天,没看上。于是奚奴出场了。问她会干什么呀,答曰,会温酒。左右大笑,温酒这事谁不会啊?可铉翁还是将她留下来。头一回温,太热了;再温,又有点冷;三温,不热不冷,正好。这不算绝,绝的是自此之后,那酒温得一直如同第三回的那个温度。她陪铉翁到死,家产都是她的,成了富婆。陶先生生了一些感慨,有一句“一事精至,便能動人”,应是喻世明言。
(张秋伟摘自微信公众号“南在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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