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心疼得脸都扭曲了,他见老头下了三轮车,抱头蹲了下去。过了会儿,老头点上一袋烟,蹲在路边“吧嗒、吧嗒”地抽起来,看样子是想等车主来。张军不动声色地走了过去,只见车子被刮花了一大片,有个地方还被撞凹了,看样子,没个五六万维修费不行。
张军转身问老头:“你撞的?”老头惊慌失措地站起来,点头如捣蒜:“是、是、是我!”张军打量了他一下,又问:“这车很贵,维修费得好几万,你赔得起吗?”
老头吓得脸都白了:“我赔、赔、赔不起!”张军听了,想了想,说:“赔不起还不快跑?”老头嗫嚅道:“我跑了,车主找不到人怎么办?”
张军劝道:“大爷,人家能开这么好的车,不差这点修理费!你就不一样了,快跑吧!”
老头想了想,觉得是这么回事,他一步三回头地蹬着三轮车走了。
劝走了老头,张军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出险员很快就来了,他跟张军很熟。张军告诉他,车停在路边,不知被谁撞了,肇事者跑了。出险员二话不说马上拍照,然后让张军去修车,他马上回公司定损。
眼看事情就要圆满解决,这时候,那老头又骑着三轮车回来了。老头见到张军,真诚地说:“我刚才又想了一下,我撞了人家的车,怎么着也得见着车主,说声对不起。”
出险员一听愣住了,张军尴尬地把他拉到一边,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最后说:“兄弟,如果你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收到赔偿金后给你五千块意思意思。”
出险员想了想,要过张军的车钥匙,转身走到老头跟前,说:“大爷,我就是车主,你看!”说着,他用钥匙打开了车门,接着说:“你快走吧!不用你赔。”
老头一听,感动得眼里噙着泪,一连说了好多声谢谢,这才走了。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车停路边被剐蹭,能找到肇事者,由肇事者赔偿;肇事者无法找到,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百分之七十。因为定损定得高,张军不仅没掏一分钱,还多拿了五千块!当然,这五千块是张军给出险员的酬劳。
谁知,这事还没完。原来,那老头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偷偷記下了车牌号,事后逢人就讲,说他遇到了大好人。这事越传越广,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前去采访报道,这事就这么暴露了。更严重的后果是,张军和出险员都惹上了官司:张军欺骗保险公司说肇事者逃逸,属于骗保行为;而出险员在本案中为张军诈骗提供条件,属于共同骗保。
律师点评:
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骗保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金;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两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
故事主人公显然存在骗保行为,应根据上述规定定罪量刑。为了您更好的访问本站,请使用手机或平板自带的浏览器可获得更佳的浏览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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