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又”是针对我几年前咔嚓一声毫不手软删掉大学同班同学群而言的。
前几日我人在旅途,见昔日大学同窗发了一条朋友圈,大意呼吁人们坚决与美国干到底,在贸易战中共克时艰,不惜代价,其大言汹汹:中国人只买中国货,即便质量再差,那也是我们中国的,你美国的货再好,那也是你们美国的,中国人坚决不买!
我忍不住笑了,私信给他:你这是反讽?还是正面表述?请回复确认。如果是正面表述,对不起,我就要把你从微信上删掉了。
他倒及时给我回复了:做朋友不能以意识形态来划线吧?
我一口水差点儿笑喷:他居然把这破事儿,拔高到意识形态的层次去了。
虽然他没有直接确认,但既然能往意识形态的高度上升,也算含蓄承认这是正面表述。
我回复:我无意说服一个人改变自己的观点,也不愿意与他人辩论,但我可以选择与谁说话,或者不与谁说话。现在我只能把你删除了。
他又反问我:最起码的爱国还是要的吧?
我回复:对不起!我现在就要删你了,删前最后一句:最好的爱国是批评。
于是我打开微信通讯录菜单,找到他,毫不犹豫的点了“删除”按钮,没有任何声音,我这个大学同窗就消失在云端了。飞驰的车外,一边是连绵的青山,另一侧是蜿蜒的绿水。
今日重提这茬,是想说下面的这些话。
首先我与他没有观点分歧。观点分歧的前提是你得先有观点,分歧意味着观点相左,针尖麦芒,半斤八两,我要向西,他想朝东,他实际上没有自己的观点,那段话是他转发的,因为某些词语刺激了他的肾上腺,激素分泌水平瞬间增高,于是动动手指转发了。这离他经过大脑的思维活动、形成自己的稳定看法,然后开始与我产生歧见,还有很远的距离。真的,他还没有进入到与我产生分歧的那个阶段呢。谓之分歧,只是一种客气的说法。
其次这与意识形态无关。他从我话里听出不良意图后,立即上升到意识形态高度,制造“互不干涉、和平共处”的局面,为自己的无知继续争取存在空间,对自己进行保护。世界上的事物本来有好坏之分,有人非要标榜为见解不同;发展道路本来只有正邪之别,有人非要以“模式不同”辩解;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昌逆亡,有人非要用特色遮脸与之对抗……我与同学之间需要争论的那个事,与意识形态八竿子打不着,仅仅是常识的有无问题、认识能力的优劣问题,甚至是智商的高低问题、读书的多少问题而已。
再次爱国说辞显愚昧。发现我没有与之讨论的兴趣,他立即退而求其次,占据一块叫作“爱国”的不败之地,立于其上。萨缪尔.约翰逊早已说过,爱国主义是流氓最后的庇护所,诚哉斯言,但我更想说的是,爱国爱国,多少愚昧假汝以行!那个姓蔡的20岁小伙,高呼口号用U形锁打烂驾驶日产汽车的李某颅骨时,以为自己是爱国;海南岛万宁县某酒吧里争论中日开战孰胜孰负时,将认为日本一方获胜的人用酒瓶砸死,打人者以为自己的行为是爱国;我这个呼吁从某个商贩那里购买劣质国货的同学,以为自己表达的是庄严的爱国情怀,其实他所爱的,不过是那个商贩。因为该商品既不是国家的,也不是他亲戚的,其产权实实在在是那个商贩的。一如贸易战开打,有人就放言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打赢,我同学闻之激动,以为自己是国,全然忘记自己不过是那个准备被付出去的“代价”。
结语是,我微信里的其他朋友,可能还会有人被我删除的。当你的知识水平与认识问题的能力,与我拉大到一定距离的时候,对你最好的保护,就是让我把你删掉。当然,删前我会打招呼的,不会暗中下手。同时,自以为与我观点相左的朋友,你们也尽可以坦然把我从你的微信中删掉,无须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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