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揭王宝强“借钱缴费”系谎言

转载 网络  2018-11-16 12:33:12  阅读 1565 次 评论 0 条

11月15日晚,马蓉在微博晒出演员王宝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力证王宝强当年“借钱缴费”办离婚的事实真相。

新浪娱乐报导,马蓉连发几条微博,称“天下无贼,贼喊捉贼 ”,指责王宝强霸占夫妻共同名下的所有房子,并否认所有银行卡和公司控制权都在自己这里的传闻。

2016年王宝强起诉离婚当天,王宝强工作室曾在微博发表“立案声明”,声明中称其“与马蓉离婚纠纷案已正式立案”,并强调其是“借款缴费”,一度引发网友的热烈讨论。

如今马蓉在微博晒出中当时王宝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并称:“2016年8月15日,王宝强起诉离婚当天,银行卡余额2093220.1,8月16日问陈思成借款300万,账面显示5093220.11,王宝强表妹任晓妍名下有多少家公司,身价也是过亿,需要王宝强表演借钱缴费?”同时还在微博下回复网友评论,坚称自己“没有出轨”。

就在上月18日,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涉职务侵占罪被判刑6年。宋喆被控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修雨乐为宋喆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修雨乐也涉职务侵占罪被判刑3年。

今年2月11日,王宝强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宣判,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夫妻感情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探望时间和方式进行了判定,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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