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不少步入中年的日本人发现,虽然年轻时接种过乙肝疫苗但却不起作用,他们身患乙肝,甚至演变为肝硬化和肝癌。
为什么会这样,原来在塑胶制的一次性注射器全面普及之前,日本地方防疫所的接种人员为了节省成本,没有跟换针头,共用针头最终造成了可怕的交叉感染,由于乙肝的潜伏期和慢性病特征,这种交叉感染并未在第一时间被发现。
意识到自己年轻时候注射疫苗可能有问题的日本民众开始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而上访,他们向日本法院起诉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为当年的行为作出赔偿。
起初日本政府拒绝承认过失,认为这些前来索赔的患者只是想敲政府一笔钱,然而随着当时医务人员的工作笔记披露,真相逐步浮出水面。
1996年,日本政府承认了国家在这个疫苗接种事件中的责任,这也是第一次日本政府承认在医疗方面的过失。
2006年日本最高法院作出判决,乙肝疫苗受害者原告团胜诉。
2010年,日本法务省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决定推出一揽子解决方案,通过立法的方式彻底解决这场日本史上最大的疫苗案。
2011年,日本法务省正式颁布《特定乙肝疫苗感染者赔偿特别措施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给出国家赔偿。
其中规定,凡是在1948年至1988年之间接种过重复针头注射的乙肝疫苗者。无论发病与否,均可凭疫苗注射证前往厚生劳动省领取国家赔偿,并且制定了三档国家赔偿金基准。无症状者赔偿50万日元;乙肝患者赔偿1250万日元;轻度肝硬化赔偿2500万日元;重度肝硬化、肝癌、死亡患者赔偿3600万日元。如不肯接受该法律划定的赔偿金额者,还可继续向法院起诉日本政府索取更高额度赔偿。
日本政府预计未来30年中将共有3.3万乙肝患者和4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要求获得损害赔偿。预计的赔偿金额达到3.2万亿日元之巨,虽然金额不是小数目,但是日本政府认为,由于自身问题导致了数万人患上乙肝,甚至不少家庭因为癌症家破人亡,这些损失必须由政府来担当。
笔者认为,无论是人或政府在出现过失时,在并无明显直接证据或者是司法判决之前,第一时间都会选择为自己辩护,推卸责任,这是人性使然,即便是日本政府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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