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上被执行人名单 违约未出演电视剧被索赔2000万

转载 网络  2019-03-07 15:30:09  阅读 1196 次 评论 0 条

3月7日,据天眼查显示,由杨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杨洋影视文化工作室,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杨洋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立案日期为2019年3月4日,执行法院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据了解,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起诉杨洋违约未出演电视剧《汉之云》,索赔2000万。电视剧《轩辕剑之汉之云》由张云龙、关晓彤主演,于2017年8月播出。

近期另一位明星也陷入上“被执行人名单”风波,3月5号下午,微博网友@kitty-minmi(吕某)晒出一张演员叶璇手写道歉信的照片,写道:“最终结果!”此前,叶璇在网上辱骂她,并引发热议。

道歉信里写道:“对不起,我在此郑重地道歉,由于之前我在网上发布了评价您‘当寄生虫的人生是没有尊严的’等负面信息,令您名誉受损,我非常对不起,我进行了深刻反省。”

据上海徐汇法院(以下简称徐汇法院)官方微信消息,3月5日,叶璇被传唤至徐汇法院,当场履行完毕吕某与其名誉权纠纷一案的生效判决。执行法官对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当场予以训诫,并对其作出罚款8万元的决定。叶璇对其行为进行道歉,表示接受法院处罚。

此前在2018年12月,法院将叶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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