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报道称,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ofo运营主体之一的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而出现,申请人为聂艳,日期是3月25日,办理法院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ofo于当日晚间发表声明称,今日有关ofo破产的新闻严重失实。
ofo在声明中表示,ofo目前运营一切正常,有关债务也在诉讼或者协商当中。不实新闻严重危害ofo经营,ofo已向相关部门提交证据,并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此前,ofo表示今年将大范围向全国三四线城市推广代理模式。根据ofo推出的代理模式,代理商可享受到ofo小黄车完整的共享单车移动互联网解决方案,负责合作区域内的车辆日常运营,并以最快速度实现盈利。
根据天眼查数据,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法定代表人是ofo创始人兼CEO戴威,旗下有全资子公司青岛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拜克洛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宁转动惯量商贸有限公司、广州东峡科技有限公司、小黄车(北京)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有网友对此表示,“运营一切正常的话,何时能退我押金?”
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押金问题,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破产财产的清算程序,第一优先顺序是拖欠的工资社保,第二优先顺序是拖欠的国家税款,第三顺序才是债权人按比例获得清偿。“至于用户的押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其属性,所以法院既可以将其认定为债权,也可以将其认定为用户财产,本案中,法院可能是按照被破产公司清算情况来确定。如果押金被认定为债权,这时候所有的用户就和其他债权人一样,按比例获得清偿。”
(综合自:澎湃新闻、环球网、网易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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