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一男子辱骂执勤辅警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转载 网络  2019-05-13 21:56:23  阅读 1113 次 评论 0 条

近日,大关县翠华派出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对违法人员辱骂、威胁交警大队执勤辅警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2019年4月20日,大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辅警在巡逻过程中,途径县城十字路口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货车违章停放在人行道上,随即喊话驾驶人及时将货车开走,经喊话无果后,执勤辅警下车对违章车辆进行拍照固定,该车辆驾驶人李某银(男,47岁,翠华镇人)对执法辅警进行辱骂、威胁。经翠华派出所民警调查,违法人员李某银对自己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行为及辱骂、威胁交警大队执勤辅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大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违法人员李某银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民警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本站唯一域名 wydclub.com。认准无忧岛网!认准wydclub.com

本文地址:http://wydclub.com/post/33363.html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无忧岛网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