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被打昏在路中央 几分钟后又遭出租车碾压身亡
2018年12月13日凌晨1时40分许,在辽宁大连沙河口区太原街和同泰街交会处,男子陈某一顿拳打脚踢将佟某打倒后离开,而昏倒在路中间的佟某遭出租车碾压当场死亡。事发后,本报官微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刊发,引起了读者广泛关注讨论,大家关注的焦点在于陈某应承担什么责任?近日,这起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事发后,记者获得了一段完整的监控视频。
视频显示:
凌晨1点38分
一名身着黑衣白鞋的男子和一名穿黄色外套的男子一起过马路,后面跟上来一名高个的黑衣男子,与前面两人争吵着,随后三人离开监控画面。
1时40分许
高个黑衣男子与黑衣白鞋男子厮打着又回到监控画面中,而“黄外套”却不知所终。白鞋男子被摔倒在马路中央,高个男子骑在他身上用拳头打其头部。1分钟后,白鞋男子已倒地不起,高个男子起身后再次用脚踢其头部。最初,白鞋男子还能用手抱头防护,但很快手就放下了……
1时42分许
白鞋男子躺在路口一动不动,这时路口处来了多辆车,打人的高个男子随后离开,其他车辆陆续从白鞋男子身旁绕了过去。
倒地男子遭转弯出租车碾压
半分钟后,
一辆出租车在该路口转向,
没有注意到男子倒在马路中央,
直接从男子身上轧了过去,
男子瞬间被卷到了车下……
司机立即停车,随后下车查看。
打人的高个男子陈某1980年出生,住大连市沙河口区。曾因犯危险驾驶罪、盗用身份证罪、妨害作证罪于2018年7月12日被中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8年9月27日释放 。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陈某于2019年1月17日被依法逮捕。
经查,2018年12月13日1时27分许,陈某在沙河口区太原街某洗浴中心内,因琐事与高某、佟某发生争执,高某对陈某殴打后与佟某离开洗浴中心,佟某走到太原街与同泰街交叉路口时被陈某追赶上,双方发生厮打,陈某将佟某摔倒在地,并对其头部拳打脚踢,致佟某昏倒在该交叉路口行车道中间失去行动能力。
陈某于同日1时41分55秒离开现场,1时42分32秒,李某驾驶出租车驶入该路口碾压过佟某身体,120急救人员至现场后确认佟某已死亡。后经鉴定,佟某系因道路交通损伤致颅骨骨折 、蛛网膜下腔出血、胸廓损伤、肺脏损伤死亡。
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缓刑
2019年3月26日,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在诉讼过程中,陈某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殴打被害人并致其昏倒在交叉路口行车道中间失去行动能力,自己离开现场,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陈某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陈某具有自首情节,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故予以从轻处罚,其有前科 ,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鉴于陈某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
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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