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小学时有一次参加学校办的知识竞赛,那时的竞赛都是一板一眼的,教委要搞什么思政教育,就发下资料让大家背熟,届时布置好会场,同学们在老师、校长跟前背一遍就行了。那次竞赛问到什么是哈尔滨之最,按照材料,应该是最大的电机、自主研发的飞机之类。可怜我们一个同学站了好长时间也想不起来,后来情急之下大喊:“哈尔滨人喝啤酒喝得最多!”老师、校长大笑,算他通过了,尽管资料上根本没这条。
身在庐山中,往往不识庐山真面目,我一直不知道哈尔滨人对啤酒的钟爱到了什么地步。后来上网才知道,哈尔滨人每年消费啤酒的总量排名世界第三。而100多年前啤酒登陆中国的第一站,就是中东铁路的枢纽——哈尔滨。
啤酒是何等尤物?无论古代风流文士的吃客袁枚,还是近代一众雅士老饕梁实秋、汪曾祺,竟都未提一个字。考之字书,甚至连“啤”这个字都是翻译英文“beer”现造出来的。
古人参禅常言“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啤酒大致如是。晚明文学家张岱在湖心亭置酒赏雪,天地间唯余白茫茫一片,舟中人两三粒而已。这个时候他饮的酒,是什么没有明言,或许是白酒,但肯定不是啤酒。白酒醇且烈,只适合轻呷,任凛冽的感觉在喉舌间渗透蔓延,像古寺晨钟一下下敲打你的心,敲出清寒苍茫之境,别有一番滋味。而啤酒,要是一次一小口,还有啥喝头呢?最应该在炎炎夏日,到街边大排档,还没坐稳先来一扎,几口吞掉一半,霎时间一股冰雪从口腔、肠胃直冲天灵盖,虎躯一震,透身透心的凉爽,是对日间琐事的解脱,又是对烦恼人生的超越,这个滋味只能用一句哈尔滨俗话来表达:“够意思!”
北京官僚文人,亦仕亦学,个中情绪,最宜白酒随身;沪上洋装才子,穿梭沙龙,点染风流,只合红酒在手;而啤酒,是真正属于大众的,草根做梦时喝,高官亲民时喝,夏天在户外吹着风喝,冬季在室内围着暖气喝,跟酒肉朋友喝,跟三两知己喝,在家时喝,郊游时喝。
说到这儿,就不能不提哈尔滨人的郊游。这个习俗是修中东铁路的俄侨带来的,每年一过了五月份,松花江边人山人海,到处是亲朋好友席地围坐,喝酒聊天。郊游是集体狂欢,不分贫富,有开房车载着干电池烧烤架去的,也有骑着自行车带着大米饭茶叶蛋去的。当然,房车的里面和自行车的后座都有一箱啤酒:啤酒在这种狂欢的场合是最“够意思”的。到江边,对着碧水蓝天,喝啤酒、打牌、唱歌、神聊、下水游泳。就是没有画画作诗的,面对这么好的风光,何必多此一举?还未到夕阳西下,房车的主人和自行车的主人,早就坐在一块喝得飘飘忽忽,举着啤酒瓶称兄道弟了,千金散尽还复来,与尔同销万古愁。
大众的狂欢也充满了大众的智慧。不知是谁首开一代新风,哈尔滨的妇女同志们用啤酒做卤蛋,炖鱼炖鸡,装在铝饭盒里,预备着郊游时大快朵颐。看起来不太起眼,但啤酒的芳香正好提升鱼肉的鲜美,这搭配,怎一个“妙”字了得。
“吾生而有涯”,趁年轻,走出狭小的门户,投入到最广大的人群中间,狂欢吧。(读者 罗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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