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2日电 针对个别药品价格涨幅较大的情况,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今日回应称,由于市场调节机制不充分、上游原料药垄断涨价,以及工成本投入增加、产品质量水平提高等客观的成本因素导致个别药品涨幅较大。
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常用药供应保障和稳定价格的措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陈金甫表示,药品保供稳价,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也是社会高度关切。针对常用药价格上涨的问题,医保局会同多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包括:健全药品价格供应监测预警机制;对重点品种进行价格成本专项调查,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动质量一致性评价,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开展抗癌药谈判;扩大医保目录,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药品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原料药的反垄断执法,严肃查处冰醋酸和扑尔敏原料垄断案,对部分原料药涉嫌垄断立案调查。
陈金甫称,通过上述措施,目前药品价格总体保持了稳定,特别是一些具有重要临床价值的药品,通过带量采购,医保的准入谈判,价格大幅度下降。
针对个别药品涨幅较大的情况,陈金甫表示,药品涨价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市场调节的机制还不充分。涨价药品多数具有市场容量小、竞争不充分的特点,往往临床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现“以缺逼涨”的态势。
二是上游原料药垄断涨价。一些药品或者是原料药生产环节高度集中,原料药分销的渠道容易被控制,通过垄断控销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三是有客观的成本因素。如人工成本投入增加、产品质量水平提高、环保投入增加,也产生了合理成本的增支,对于历史价格低的药品影响较大。
陈金甫透露,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药品价格的稳定工作,努力保障临床用药的供应稳定和价格合理。
一是积极应对当前药价过快上涨。对于不合理的涨价将约谈敦促企业主动纠正。采取公开曝光,中止挂网、失信惩戒等措施,直至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监测预警、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用评价、信息披露、暂停挂网、违法处罚等措施,引导企业合理定价,自觉规范企业的行为。
三是着眼于治本之策深化改革。包括深化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建立价格和招标采购的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措施,促进形成公平健康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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