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市界 何珊珊
编辑 | 朗明
红牛商标争夺案中,中国红牛竟然败诉了!不仅未能获赔37亿广告费,反而搭上1880万的诉讼费。
11月28日,中国红牛官方账号发布声明显示,一审被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中国红牛称将上诉至最高法。
据界面新闻报道,一审判决未支持中国红牛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所有权主张,同时驳回了其对红牛商标的原所有者泰国公司天丝医药(以下简称“泰国天丝”)37.5亿元的索赔。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中国红牛声明称,一审判决回避焦点问题,公司将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声明中表示,“本公司认为,一审判决回避焦点问题,未能体现公平原则,对此本公司坚决不予认可。本公司作为红牛系列商标这二十余年来的唯一投入方,于情、于理、于法,均应是该商标合法权益的享有者。”
公司核心诉求是:请求法院确认本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合法权益,即有权使用“红牛系列商标”并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权益,而非请求法院确认本公司为登记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人。
中国红牛认为,北京高院的一审判决回避了前述核心问题,仅围绕中国红牛公司是否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商标所有权进行审查和裁判,偏离了公司的真正诉求。
据市界此前报道,红牛官网在2018年10月16日发布的一则声明显示,红牛中国的创始人严彬早已与泰国天丝因商标注册爆发了矛盾。
在这份声明中,红牛中国自述1995年时,红牛中国创始人与泰国红牛创始人许书标签订50年合同,约定红牛中国在五十年经营期限内,有权在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可2012年许书标去世后,从2015年底开始,随着商标注册临近到期,许氏家族子女十一人对其父授权、其母亲笔签署的50年协议确定的合作关系产生严重分歧,泰国天丝只想与红牛中国结算、散伙。
红牛还指责泰国天丝到中国“摘桃子”、抢夺利益,置历史于不顾、置协议约定于不顾、置公司数万员工利益、上百万合作经销商利益于不顾。
如今,天丝集团不承认严彬与许书标有关任何协议,而华彬方面始终坚持许书标在世曾与严彬签有协议,“授权期并非20年而是50年”。
2018年10月,泰国天丝甚至公开发布了一份“强制清算中国红牛”的声明,随后华彬谴责称,泰国天丝应遵守双方在1995年签署的50年协议书,并声称将公布协议书和合同内容。但这份非常关键的合资合同至今未被展示。
据界面新闻报道,红牛在此次诉讼中要求天丝医药向其支付共计37.53亿元的广告宣传费用。中国红牛认为,上述红牛系列商标由中国红牛独享所有权,若不能对此确认,则中国红牛与天丝医药共同所有。
从一审结果看,泰国天丝在商标争夺赛中占了先机。中国红牛不仅未能获得37.53亿的赔偿和独享商标权,反而需要承担将近2千万的诉讼费用。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无忧岛网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市界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