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线上销售假口罩,康佰馨拟三倍赔付 律师:司法量刑不考虑线上线下

转载 网络  2020-02-29 08:49:23  阅读 1089 次 评论 0 条
 

每经记者:李少婷 刘晨光 每经编辑:魏官红

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但在这期间,一些不法商家销售假口罩企图谋取暴利。

近日,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佰馨)董事长等人,因涉嫌购买58万余只假冒的3M牌口罩以谋取不法利益,“知假贩假”,日前被北京警方调查,22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2月28日,康佰馨就上述事件发布声明,称已成立了事件调查和处理小组,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同时启动了对消费者的赔偿事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康佰馨相关涉案人员部分是通过线上进行“销售”。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告诉记者,司法实践中涉及量刑时,并没有区分线上或线下销售的问题,更多是考虑犯罪的情节、危害的后果等予以定罪量刑。

涉事厂家拟3倍偿付

康佰馨被警方调查一事,“平安北京”官方微博于2月26日就通报了这一案件消息。

2月28日,康佰馨提供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一份声明显示,凡是1月23日~26日,在涉案管理人员的朋友圈等个人渠道,购买“3M9001型号”口罩的消费者,康佰馨按照所购商品价值3倍给予赔偿。

同时,康佰馨将同步开展货源自查,对同时段货源封存移交相关机关调查取证,凡在此时段,在康佰馨连锁各药店及网络平台购买到“3M9001”型号的消费者,也可以凭该时段内的购买凭证或手机付款记录到原购买门店登记,康佰馨将按照所购商品3倍对消费者先行赔付。

另外,康佰馨表示,其所在地区的疫情未解除之前,所有的疫情防护用品,在扣除合理必需费用后,将零利润定价销售。

而康佰馨销售假口罩事件并非孤立的案件。据媒体报道,2月1日,太原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迅速组织骨干力量,经过10个小时连续奋战,分别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章、罗某毅抓获。经查,二人赴山东省高密市购买假冒3M口罩58万余只,价值600余万元,后销往京、津、冀三地,共获利58万余元。目前该二人已交由北京警方依法查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北京和山西两地被查出的假口罩都有同一个进货源头——山东高密。

“烟台网警巡查执法”微博显示,2月3日,在山东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潍坊市及高密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成功侦破仪某宇等人制售假冒品牌口罩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仪某宇从周某亮、周某三等4人处购买假冒伪劣口罩,销往北京、山西等地。公安机关顺线侦查,共捣毁制假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假劣口罩3500个,扣押生产设备10台、生产原材料无纺布30卷、滤棉10包。

打击违法口罩生产进行时

据甘肃公安厅方面披露的信息,截至2月21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疫情制售伪劣产品及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案件615起,抓获嫌疑人1474名,捣毁犯罪窝点612个,查扣涉案口罩3000余万只,涉案价值1.62亿元。

为何问题口罩如此之多,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认为,口罩作为疫情防控必需品,在很多地方的药店,口罩一度相对紧缺,口罩产生的法律问题也相对较多。

涉嫌线上销售假口罩,康佰馨拟三倍赔付 律师:司法量刑不考虑线上线下 涉嫌线上销售假口罩,康佰馨拟三倍赔付 律师:司法量刑不考虑线上线下 消费与科技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明双 摄

在中国药店管理学院湖南分院副院长黄修祥看来,疫情初期造假的多,严打之后,好了很多,“现在口罩缺得不厉害”。

与口罩相关的违法情形有哪些?刘凯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主要包括假冒他人品牌口罩进行生产销售的行为,生产、销售冒充合格产品的不合格口罩的行为,没有口罩却谎称有口罩进行销售,骗取公私钱财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口罩的行为。分别对应涉嫌罪名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记者注意到,上述涉嫌罪名根据相关刑法条文及法定刑,一般都会涉及罚金和有期徒刑,比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即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值得关注的是,现在很多假口罩主要是通过网络的途径进行销售。

黄修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假冒口罩流通的渠道很多,一般是通过网络代购、微商、个人代理、企业代理等渠道,在他看来,造假主要有两种情况:“有些口罩是正规口罩生产厂家生产出来的,而它没有取得委托加工授权,这种情况较为少见;更多的是一些没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类似小作坊,进行假冒生产。”

黄修祥认为,网店如果是正规的口罩生产厂商授权的店铺,或者是正规厂商开的旗舰店,都是可以购买的。“厂家委托授权会有公示的证书,授权经销的产品类别、授权期限等。另外,一定要注意甄别口罩的生产时间和产品的一些资质,顾客的反馈也是非常重要的,要多看看顾客的评价,参考借鉴。”

那么对于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销售假口罩,所受惩处是否有区别?

刘凯律师称,在疫情肆虐的特殊时期,线下很多实体药店都没有口罩销售,很多假冒伪劣口罩通过网络、微信、电商平台进行销售。“但在司法实践中涉及量刑时,并没有区分线上线下销售的问题,更多是考虑犯罪的情节、危害的后果等予以定罪量刑。”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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