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330万元额温枪去哪儿了?

转载 网络  2020-03-21 16:53:36  阅读 1114 次 评论 0 条

作者 | 健康时报记者 王振雅

编辑 | 健康时报

健康时报记者接到西安某生物科技公司负责人狄方(化名)的投诉,他全额付款330万元购买了1万只鱼跃牌额温枪,然而直到合同到期,一支额温枪都没见到,还被打伤了。

购买的330万元额温枪去哪儿了? 网文选读 第1张被打伤住院的狄方与陈军 陈军供图

急于要额温枪货源,找到了“资源”

狄方是西安某生物科技公司的总经理,疫情期间,由于多次捐赠消毒水、口罩等物资,让西安当地许多人认识了这家“爱心老板”。

不少机构都来找狄方寻找防疫物资,有的需要购买、有的需要捐赠。随着疫情的好转,西安某县疾控中心、联通公司等不少企业、单位准备复产复工,他们急需额温枪,委托狄方联系代购。为了筹措物资,狄方开始四处寻找额温枪货源。

“鱼跃牌额温枪、有现货,需要的联系。”这天,狄方的合作伙伴陈军(化名)将这条货源信息告诉给了他。经过多天的沟通,发布该条货源信息的王泽坤声称“自己手里有10万支额温枪现货资源,分配出一万支不成问题。”王泽坤称其资源,是从一家名为江苏康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货,据说该公司是鱼跃医疗公司的代理商。

为此,王泽坤提供了鱼跃医疗营业执照以及相关额温枪产品说明。狄方与陈军很快就有了合作意向。作为中间人的王泽坤通过促成双方的买卖,与狄方与陈军索要诚意金(好处费)30万。

2月23日,狄方、陈军与江苏康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1万只额温枪价值330万元。同日,狄方、陈军支付王泽坤好处费30万。2月24日,狄方在一天之内分5次将330万全额打到了江苏康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

中间人失联,上门要货反被打

据天眼查显示,江苏康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销售;从事医疗器械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其法人为黄春明。

“与对方约定在2月25日、2月29日、3月1日分别发给我们3000支额温枪,最晚在3月5日前,1万支额温枪全部到货。”陈军告诉记者,然而他们在2月25日并没有收到首批货物,联系中间人王泽坤打算询问原因时,发现他已经联系不上了。

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狄方、陈军于2月26日中午紧急赶到了江苏泰州,准备与供货方江苏康顺公司的负责人黄春明进行沟通。

“你们放心,我们都是用国务院红头文件调货,你们1万支额温枪没有问题。”2月25日中午,黄春明请狄方、陈军在嘉福国际城大酒店吃饭,简单几句话安抚了两人的急躁的绪。

然而直到3月7日,对方仍没有发货,这期间黄春明用了各种理由。

“3月3日,黄春明说货已生产好了,6号前一次性发出。3月4号,黄春明却说需要拿到江苏省政府通关文件才能把货物顺利发出,在等江苏省政府的批复文件。3月5日,黄春明以货物被政府征用,并出示政府相关红头文件。3月7日,黄春明又说,他可以再弄一个中央军委的红头文件,可以给我们一些货。”

3月7日下午3点左右,再也不相信黄春明的狄、陈二人,再次赶到江苏泰州市姚王镇找黄春明,要求退回330万元货款。然而不但没要回钱款,反而遭遇一顿“毒打”。

“电话里联系黄春明,他说他不在江苏去了广州,可我们到他的厂子逮了个现行,我们觉得被骗了,让他退款。”陈军回忆,黄春明一股“江湖气”的说,“这是他的地盘,谁敢找事。”

从陈军提供的视频来看,黄春明光着膀子露出纹身,开始在厂门口打人。 “后来把我们拽进房子里打我们,有人抢了我们的手机,拿着板凳、桌子打我们,一直打了20多分钟,我们一直没有还手。”

购买的330万元额温枪去哪儿了? 网文选读 第2张视频截图

在民警赶到的时候,狄、陈二人几乎处于昏迷状态,身上有多处伤痕,狄方出现了尿血的情况。

震惊:“黄春明”为冒用身份

黄春明与狄、陈二人被民警带到泰州市姚王镇派出所录取笔供。

“到了派出所我们才知道,这个人不是黄春明,他的名字叫王琼。”陈军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名字、身份都是冒用的。其它的信息呢?我们应该是被骗了。

根据陈军提供的《泰州公安局姚王派出所调解协议书》显示,王琼赔偿狄、陈二人医药费2600元,王琼承诺3月17日之前退款,若无退款,双方可进行法律诉讼。

3月19日下午3点38分,健康时报记者拨打了江苏康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春明的电话,让记者意外的是接电话的是王琼。

“我不是黄春明,我是王琼,是江苏康顺的实际控制人。”王琼说,目前手里还有几万个额温枪货源,如果需要采购,可以给他的个人QQ邮箱发采购函。

3月20日下午2点,健康时报记者再次致电王琼,“没有及时发货是因为货物被国务院调走了,我只是经销商,现在我的货物就在仓库里,让他们来拿呀,我不接受退款,我联系不到他们啊。”

截至3月20日发稿时,陈军告诉记者,1万支额温枪仍不见踪影,330万货款仍未返还。

这属于诈骗案还是经济纠纷?

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额温枪如果没有发货,是否构成诈骗呢?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告诉记者,该案件有可能是经济纠纷案件,也可能是诈骗案件,关键要看江苏康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有意愿履行合同。

周浩进一步解释,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物资的情况是存在的,如果是物资被征用了无法按时履行合同、按时发货,这样的情况属于经济纠纷案件。如果,供货方本身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生产额温枪,也没有额温枪的现货,没有提供货物的真实意图,虚构文件、虚构事实,这就是诈骗案件。如果构成诈骗事实,涉及资金330万,并不是调解退钱可以解决的,必须由当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调查处理。

对此,3月19日上午11时,健康时报记者致电江苏泰州姚王派出所负责该案件的民警,该民警表示,案件进展不方便透露。

3月19日下午3点35分,健康时报记者致电鱼跃医疗,该公司公共关系部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疫情期间,类似案件遇到过许多,江苏康顺是否是经销商需要进一步核实,建议受害人进行报警处理,报警后,警方会对相关文件真伪与我们进行一一核实。

对于王琼所说的国务院防疫物资征用函一事,记者向鱼跃医疗进行了核实。2月2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给江苏鱼跃医疗发去了《重点防控物资任务调运单》,要求鱼跃将5.3万台额温枪分期分批运送至北京市、重庆市、吉林省等地。

江苏鱼跃医疗公共关系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调运单是真的。但是这并无法证明江苏康顺公司发不出货与此有何关系。

对于打人一事,王琼业给出了另一个说法。“我没打人,他们当天来了5个人把我打了。”当记者问到对于打人视频作何解释,王琼则表示,“我不需要向你解释,公道自在人心,你可以来实地取证调查。”

狄方和陈军价值330万的额温枪到底去哪了?被征用了,还是一开始就不存在?这一切都还需要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我们只想要回货款,去了就打我们,我们该怎么办?”陈军在接收记者采访的同时正在前往西安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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