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尊严
不由地想起祖父。已经去世22年的祖父是念过私塾的农民。每天清晨起来扫完院子,他都要把扫帚尖朝上靠墙角立定,或让它安然躺在柴草垛上歇息。每次干完农活回来,他都要把手中的锄头、镐头或铁锹用木片或石块揩去泥土,然后整齐地立在仓房的固定位置,从不往哪里随手一扔。他只是打心眼里爱惜他的东西。记得上世纪80年代,我某年回乡探亲时给他买了一个广州产的“三角牌”电饭煲,一天傍晚我去他那里闲聊,他笑眯眯地看着炕桌上的翠绿色电饭煲说:“啧啧,这东西也长脑袋了?比人脑袋都好使。人都不知道饭什么时候熟,可它知道,熟了就咔一声自个儿弹起!”
祖父穷了一辈子,真正拥有的东西不多,无非两三间草房、前后园子和半山坡上的二三十棵果树,外加一间小仓房和仓房里的农具,总共也不值几个钱,但谁都不能把他和它们分开。祖父晚年被在城里工作的叔父好说歹说接进城里住,但不到一年就独自回来,再不进城。他告诉我:城里有什么好?在城里就像断了魂似的。回来侍弄侍弄园子,早上起来看看树又冒出几片叶子,这多好!要多好有多好!
如今想来,祖父同物之间应该是有了精神联系的,所以他才有那么淳朴的惜物之情,知道物也有尊严,进而从中觉出人的尊严。事实上,祖父不仅使物的摆放和整个居住环境变得整整齐齐,而且他本人的穿戴也在贫穷中保持了起码的整洁。尤其出门上街之前,总要刻意打理一番,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始终注意体现一份做人的体面和尊严。
可以说,对待物的态度,实质上也是对待人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态度。换言之,物的状态是人的心态的物化。由物构成的环境若没有尊严感,人的尊严也很难实现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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