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综合报道】为了赚钱,为了盖房子,一整个村的妇女都去做代孕生小孩?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的“出租子宫”生意,却真实地发生在湖北多个村子里。媒体历时2个多月,暗访多地代孕机构、“代妈”生活基地,30日通过视频揭露了地下代孕非法产业链在国内的畸形发展现状,专家强烈呼吁应整治。
视频/澎湃新闻
代孕一年收入十几万
“反正不跟男人上床,又不怎么样。也不会出卖身体什么的,我们想出来赚点钱,回家把房子盖了。”这是来自四川的“代妈”张艳(化名)对通过代孕赚钱做出的解释。
“代妈”张艳 视频截图
张艳表示,虽然一开始有点害怕,担心被骗,但考虑到经济因素,她最终还是选择进行代孕。相比在工厂上班每个月3000块的工资,光是代孕机构的生活费就能差不多达到这个数字了。当然,这仅占代孕酬劳中的极小一部分。“(怀孕)三个月的时候会给1万,从第五个月开始就每个月给2万了。一年可以挣十几万呀,我们累死也挣不了!”对于“代妈”们来说,辛苦10年都挣不了这么多钱。
对此,某代孕机构负责人吕进峰也表示,做“代妈”的基本上都是经济情况差一些的已育妇女,农村、乡镇和城市都有。
而部分“生过几个”的“代妈”会选择做代孕机构保姆,在照顾其他“代妈”的同时还会再介绍新人来。
某地下代孕基地的“代妈”们 视频截图
从偷偷摸摸到光明正大
在保姆秦某的家乡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一个村民小组有上百人都在做“地下代孕”。村里的妇女通过互相介绍,一起到别处进行代孕,甚至有家庭婆媳两人一起出动。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代孕行列,一开始的偷偷摸摸也演变成了如今的光明正大。
一位村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她的大女儿怀了双胞胎,小女儿已经生过几次了,儿媳妇还怀了一个。而另一名村民则表示,代孕一次挣几十万,婆媳也因此不会再吵架,“有钱了,家和万事兴”。
视频截图
在当地有着2000人口的七里村,不少家庭因为代孕盖起了新楼房。
对此,武汉大学社会学专家尚重生表示,部分村庄是与非、善与恶价值观扭曲,代孕交易不符合中国婚姻家庭生育的传统伦理,毕竟有点伤风败俗。
武汉大学社会学专家尚重生 图自网络
不过,并非所有村民都能够接受通过代孕赚钱。一方面因为这种不仅仅关于钱,更关系到尊严;另一方面,代孕也有可能产生后遗症。
中国医学科学院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翟晓梅在接受采访时称,中介不会告诉代孕母亲将在身体和心理上承受的长期风险,“妇女跟妊娠有关的死亡率是很高的”。
国家卫计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樊民胜表示,出卖子宫的妇女实际上把自己的人格降低到工具的地步,隐含着对生命的极大不尊重。把生育当成一种纯粹的盈利工具和赚钱手段是不对的。
代孕缺乏法律层面规范
尚重生表示,整治代孕市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发展经济,要宣传、教育、引导,多部门的联动和精细执法。更大的长效机制是国家要立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有关代孕立法问题,观察者网查询发现,2001年8月1日,卫生部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以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第二十二条规定,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早在2015年提交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就曾提出“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不过,不少委员为此提出异议,认为不应剥夺不孕夫妻通过代孕技术获得子女的权利,并且禁止代孕会让失独者再受打击。最终,草稿表决稿删除了“禁止代孕”相关条款。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曾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说,目前没有法律和法规层面的规范,原卫生部的规定只是行政规章,不具有限制公民权利的效力,不能作为禁止代孕的法律依据。
“这暴露了有关部门监管的空白,应对医疗机构擅自非法提供代孕技术进行惩罚,追究代孕中介的法律责任,让代孕不再野蛮生长。”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表示,非法代孕屡禁不绝,需要在法律上加以规范,这也是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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