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的前两天是适应训练——攀登到高海拔,再回到大本营。厄峰晴朗温暖,天气好得令人发指。即使是这样,这种拉练对我来说依然不轻松,尤其是沉重的雪鞋和冰爪让每一步都走得好辛苦。
害怕好天气猝然结束,教练决定把登顶的日子提前一天。终于到了登顶的凌晨,我却发现自己出了问题:因为借来的雪鞋穿法有问题,导致我的膝盖迎面骨被摩擦得很疼,甚至只要被接触到,就疼得嗷嗷叫。教练的处理方式是喂了我两颗止痛药,在迎面骨上贴了两片卫生巾。我就这样忐忑地上路了。
出发是在凌晨三点,坐雪地拖拉机上到5100米,再开始向上登顶。登山过程比我想象的容易,唯一艰难的是最后300米。最后300米,山骤然变陡,每一步都需要用雪杖把自己的身体撑起。最危险的一段,不仅陡,还有几块让人无法落脚的滑石。路边有让人握住的安全绳,反而徒增心理压力。走过这段,离顶峰不过15分钟,人也变得身轻如燕。登顶之后,看着山顶有些简陋的登顶标志,我反而有片刻的茫然:这就结束了?比完成的幸福感更强烈的,反而是无法继续前进的失落。
下撤时,天降大雾,开始下雪。或许是因为兴奋的多巴胺分泌完了,我的膝盖迎面骨又开始疼,只能小步蹭。大雾让队伍拉不开距离,教练说这样会耽误整组人马,“我背你吧”。我在“男女授受不亲”和“曝尸雪山”之间衡量了一下,跨在了教练的背包上,被他一把背起。雪越来越松软,他每走一步都要陷下很深。当地向导说,不如让向导搀着我,保证我的重心,这样大步走下去速度会更快。我就这样和向导手挽手,像步入红毯的男女一样大步流星地踏着新雪下了山。
下了山,大家都在“精神会餐”,开始说自己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从伊比利亚火腿说到了油焖笋。我也忍不住想,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我发现自己最怀念的是马桶,最想做的,是洗完澡之后,一边喝着可乐一边跷着脚上网。
人为什么要登山?标准答案是:因为山就在那里。可是无论人登或不登,山都在那里。于是登山无关山,只关乎人。对我来说,登山是为了找到存在感。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我想这是因为他没用过智能手机、没去过苹果总部,科技的发展将让自主思考可能不再是人类独享的。只有痛苦是无法分享的感受。痛苦,让人无比清晰地感到自己肉身疼痛的方式;痛苦的结束,则让人比平常更能体会细微的幸福感。人如何证明自己的存在?我痛故我在。我那贴着卫生巾的左小腿这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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