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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网络  2018-09-22 20:59:12  阅读 2638 次 评论 0 条

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一、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订货(签约)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四、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五、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六、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1、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2、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箱单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装箱明细。
○发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证明。
○报关委托书是没有报关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委托报关代理行来报关的证明书。
○出口核销单由出口单位到外汇局申领,指有出口能力的单位取得出口退税的一种单据。
○商检证书是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而得到的,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的有效证件,同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
七、装船  在货物装船过程中,您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并根据《购货合同》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可选择:
1、整装集装箱
集装箱(又称货柜)的种类:
(1) 按规格尺寸分:目前,国际上通常使用的干货柜(DRYCONTAINER)有:
外尺寸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20尺货柜;
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40尺货柜; 及近年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吋,简称40尺高柜。
20尺柜:内容积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17.5吨,体积为24-26立方米.
40尺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54立方米.
40尺高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68立方米.
45尺高柜:内容积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9吨,体积为86立方米.
2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货毛重20吨,体积31.5立方米.
4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货毛重30.4吨,体积65立方米.
2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5.85米X2.23米X2.15米,配货毛重23吨,体积28立方米.
4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货毛重36吨,体积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铝合金集装箱,钢板集装箱,纤维板集装箱,玻璃钢集装箱.
(3)按用途分:有干集装箱;冷冻集装箱(REEFER CONTAINER);挂衣集装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开顶集装箱(OPENTOP CONTAINER);框架集装箱(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集装箱(TANK CONTAINER).   
2、拼装集装箱
拼装集装箱,一般按出口货物的体积货重量计算运费。
八、运输保险  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 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引起的货物全损;货物在装卸和转船过程中的整体灭失;由于共同海损引起的牺牲、分担和救助费用;由于运输船只触礁、搁浅、沉没、碰撞、水灾、爆炸引起的货物全损和部分损失。水渍险是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之一。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其责任范围除了承担平安险所列各项风险外,还承担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风险。一切险的承报保责任范围相当于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2) 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一般附加险有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抽窃短量险、渗漏险、破损破碎险、钩损险、混杂沾污险、包装破裂险、霉变险、受潮受热险、串味险等。特别附加险有战争险、罢工险等。
九、提单  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
十、结汇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除采用信用证结汇外,其它付款的汇款方式一般有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汇(DEMAND DRAFT(D/D))、信汇(MAIL TRANDFER(M/T))等方式,由于电子化的高速发展,现在汇款主要使用电汇方式。(在中国,企业出口享有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常用的出口单据和凭证***
(一)汇票(Draft: Bill of Exchange)
它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特定的人或其持票人无条件支持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国际贸易中的货款结算,绝大多数使用跟单汇票(即附有提单等货运单据的汇票)。
在缮制汇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必须列明出标根据,在信用证收付方式下,须说明是根据哪家银行在何日开立的哪一份信用证出具的。
(2)在信用证方式下,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付款人;在托收方式时,付款人的名称一般应为进口方。
(3)信用证方式下的汇票受款人通常应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的受款人应为托收行。
(4)汇票一般开具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任何一份付讫,另一份自动失效。
(二)提单(Bill of Landing,B/L)
它是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 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因而也是卖方提供的各项单据中最重要的一种, 所以在制作提单时须注意提单的各项内容(如提单的种类、收货人、货物的名称和件数、 目的港、有关收取运费的记载、提单的份数等)一定要与信用证相符。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国外来证通常要求提供"全套清洁已装船作成凭指示和空白背书的提单"。 对此要求,当货物装船时应十分注意,如果大副收据上有"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 凭此换取的提单中,也将均有同样的批注,即成为"不清洁提单",而银行一般都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提单一般是一式两份,在托运人要求下,也可签发三份或更多份。份正本提单具有相同效力,但是只要凭其中一份提了货, 其余各份即失效。需要注意的是,倒签提单和预借单中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旦暴露,后果严重。我国出口贸易中应避免这些做法。
(三)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和保险凭证(Insruance Certificate)
它们是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即投保人,一般为进出口商)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 当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它们是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依据。
保险单(俗称"大保单"),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它一般包括下列内容:被保险人的名称, 被保险货物的名称、数量或重量、唛头、运输工具的种类和名称,承保险别,起讫地点, 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还列有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各自的权利、 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
保险凭证(俗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合同,除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 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不予载明外,其余的内容与保险单相同,并且与保险单有同等的效力。 但在实际业务中,我国保险公司大都签发保险单,较少使用保险凭证。
(四)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简称发票。它是出口企业开立的凭此向买方收款的发货价目清单,是供买卖双方凭此发货、 收货、记帐、收付货款和报关纳税的依据。发票并无统一格式,但其内容大致相同, 主要包括:发票编号、开立日期、有关出口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收货人名称地址、 运输标志以及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方法、单价、总值和装运地、目的地等。 发票内容必须符合买卖合同规定,在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则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 绝不能有丝毫差异。另外,发票必须有发货人的正式签字方为有效。
(五)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它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 主要用途是提供给进口国海关凭此确定货物的生产国别, 从而核定进口货物应征收的税率,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些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 也要求以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货物的来源。产地证明书一般由出口地公证行或工商团体签发。 在我国,它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
(六)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各种检验证书是分别用以证明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或卫生条件。在我国, 这类证明一般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如合同或信用证无特别规定, 也可区分不同情况,由进出口公司或生产企业出具, 但应注意证书的名称及所列项目或检验结果,应与合同及信用证规定相同。
(七)包装单(Packing List)和重量单(Weight Memo) 包装单和重量单是商业发票的补充单据。 包装单主要用于工业品,对每件包装内的货物名称、规格、花色等逐一作详细说明, 以便进口地的海关检验和进口商核对。重量单多用于以重量计价的初级产品, 载明每件商品的重量,有的还分别列明每件商品毛重、净重,其作用与包装单相同。
(八)普惠制单据(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
普惠制是工业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 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的一种普遍的关税减免优惠制度。 目前,已有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欧共体成员国等19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 向这些国家出口货物,须提供普惠制单据,作为进口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

外国的公司名称-方便寻找目标客户

交易国别是我国国际收支统计记录中一个重要的申报要素。在对交易对方和交易国别的核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收付款人(公司)名称中存在各式各样的表示企业类型的缩略语,比如:Co.Ltd、Corp.、S.A.、GmbH和BHD SDN等。经过调查,我们发现上述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主要是:(1)各国语言文字不同,同一词汇在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称谓,比如,“公司”在英语里一般简称Co.、Inc.或Corp.,在瑞典语里的简称则是AB;(2)各国法律制度和使用习惯存在差异,导致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名称比较独特,比如,新加坡法律规定私人企业名称中必须出现Pte.字样,而其他国家则绝少有此现象。由于有的缩略语为某个国家独有,有的则是同一语种国家和地区所共有。因此,我们能通过交易对方中的缩略语来排除掉或推定出某一笔国际收支交易的国别。
有鉴于此,我们以近两年全国部分地区的近20万条国际收支统计交易记录为索引,对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国的《公司法》、《投资法》进行了查阅和研究,梳理出许多在国际收支统计信息中出现频率较高、可用于国际收支交易国别判断的交易对方缩略语,现列举和剖译如下:
一、 SDN BHD与马来西亚的关系
SDN系马来西亚语Sendirian的缩写,意即“私人”。 BHD系Berhad的缩写,意为“公司”。
SDN BHD是指“私人有限公司”,单BHD一般指“公众有限公司”。
在马来西亚,企业一般注册为个人企业、合伙人企业或私人有限公司,其中以SDN BHD私人有限公司最为常见。如:
CSP CORPORATION M ALAYSIABHD
UNITED MS ELECTRICAL MFG(M) SDN BHD
除新加坡、文莱(马来语是两国正式语言)企业名称偶尔出现SDN BHD外,其他国家企业名称基本上没有SDN BHD字样,因此,如果交易对方中出现SDN BHD,而交易国别不是马来西亚,则基本上可认定交易国别有误。

二、GmbH是德语区国家除德国外还有奥地利、列支敦士登、瑞士、比利时和卢森堡
GmbH系德文Gesellschaft Mit Beschrankter Haftung的缩写,等于英文中的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即“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为介于大型股份公司与小型合伙企业之间的企业形态,为目前德国采用最为广泛的企业形式。如:
B.TEAM EDV.EDITION B.BREIDENSTEIN GMBH(德国)
MESSE FRANKFURT MEDJEN UND SERVICE GMBH(德国)
此类公司形式主要是德语区存在,除德国外,将德语作为母语之一的还有奥地利、列支敦士登、瑞士、比利时和卢森堡,上述国家企业名称中都有可能出现GmbH。如:Hutchison 3G Austria GmbH即为地址在维也纳的奥地利企业。
因此,绝不可将交易对方中出现GMBH的交易记录一概认为是德国的。
三、AG(德国和瑞士)、S.A.(南欧、南美)
AG系德语Aktiengesellschaft的简称,SA系法语Societe Anonym、意大利语Societa Anonima和西班牙语Sociedad Anonima的简称,均译为“股份公司”。
公司名称中包括AG的主要是德国和瑞士,如:
PSI BT BUSINESS TECHNOLOGY FOR INDUSTRIES AG(德国)
XCHINDLER INFORMATIK A.G(瑞士)
S.A.则主要出现在法国、瑞士、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巴拿马、阿根延、墨西哥和智利。如:
ETABLISSEMENTS TREVES SA(法国)
NESTLE SUISSE SA(瑞士)
COCKERILL MECHANICAL INDUSTRIES S.A.(比利时)

四、S.A.R.L.
S.A.R.L.是“责任有限公司”的意思,组织型态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主要出现在法国、西班牙和黎巴嫩等国家。法语全称是Societe a Responsabilite limite,西班牙语全称是Sociedad anonima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如:
S.A.R.L .POURPRIX NEGOCE 15 RUE DE GERLAND(法国)

五、B.V./ N.V.

B.V.和N.V.分别系荷兰文Besloten Vennootshap met beperkte aansprak-elijkhed 和 Naamloze Vennootschap的简写,分别是指私人有限公司和公众有限公司。如:
WEISMULL ER AGENTUREN IM-EN EXPORT B.V.
JOHNSON CONTROLS INTERNATIONAL N.V.
荷兰法律规定,公司必须有名称,可以不是荷兰文,但必须用拉丁字母书写。私人有限公司必须以Besloten Vennootshap met beperkte aansprak-elijkhed或其缩写 B.V.开始或结尾。外国投资也以此种型态公司最多,其实际经营状态与英国的私有有限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pany)、西德的GmbH或法国的SARl公司相似;公众公司(Naamloze Vennootschap或N.V.)的一般特征与世界上其它地方的股份有限公司相同。
在荷兰,目前系B.V.及N.V.型态组成为公司者最多。
比利时企业名称冠以N.V.的也比较普遍。

六、A/S
A/S为丹麦文aktieselskab和挪威文Aksjeselskap的简写,意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中出现A/S,一般可认定其交易国别为丹麦或挪威。如:
COPENHAGENAIRPORT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A/S

七、S.P.A.、S.R.L.
SPA 和SRL为意大利最普及的两种公司形式。
SPA系意大利语societa per azioni之缩略称谓,指(共同)股份公司,SRL系意大利语societa a responsabilita limitata的简称,中文译为(股份)责任有限公司。如:
DANIELI & C. OFFICINE MECCANICHE S.P.A.
INVENSYS CONTROLS ITALY S.R.L.

八、PLC
PLC系英语Public Limited Company的缩写。
根据英国公司法,公司注册形态主要分为有限及无限公司两种,而有限公司又分为公开有限公司(Public Limited Company)即股票上市公司及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pany)(即非上市公司)。
设立公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中必需包括Public Limited Company或缩写为PLC字样。如:
LONDON STOCK EXCHANGE PLC
需要注意的是PLC是指Public Limited Company,而非Private Limited Company。

九、AB、OY
AB系瑞典语Altiebolag的缩写,OY为芬兰语Osakeyhtio的缩写,中文均为“公司”的意思。
芬兰法律规定,公司名称中必须有“公司”的芬兰语Osakeyhtio或其缩写OY,也可用瑞典语Altiebolag或其缩写AB。
所以,交易对方中出现OY,交易国别一般是芬兰;交易对方中出现AB,交易国别一般是瑞典或芬兰。如:
METSO ACTUATOR MANUFACTURING OY(芬兰)
SANMINA ENCLOSURE SYSTEMS AB (瑞典)


十、S.A. de C.V.
S.A. de C.V.是墨西哥公司法(Maxican Corporate Law)规定的股份公司(S.A)的两种形态之一,全称为Sociedad Anonima de Capital Variable(西班牙语和英语混写),中文译为“可变动资本额公司”。其资本额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增加。如:
CONSULTORIA INTERNATIONAL S.A.DE C. V. MEXICO

十一、K.K./ Y.K.
k.k.是日本语Kabushiki Kaisha(株式会社)的简写,等于英语中的Joint-stock company(股份有限公司);如:
HAMAMATSU PHOTONICS K.K.
Y.K是日语Yugen Kaisha (有限会社)的简写,等于英语中的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上多半是一些中小企业,不少是家庭手工业者,例如豆腐房、菜店、肉铺等,在国际收支交易记录中并不见。

十二、PT、TBK
PT 和TBK主要出现在印度尼西亚企业名称中,如:
PTGILANGCITRASENTOSAJAKARTA
PTIndofood Sukses MakmurTBK
在印尼语中,PT系Perseroan Terbatas的简称,意为“有限公司”,TBK系印尼语中“股份”的缩写。

十三、Pte、PVT 、 PTY
Pte 和PVT均是英语单词Private的简写
在新加坡设立公司,名称必须以英文为准,有限公司名称最后必须加上英文Limited,私人公司必须在Limited前加上Private或Pte字样。如:
CAREER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
INA BEARING SINGAPORE Pte.ltd
在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尼泊尔和孟加拉国,私人企业名称中一般含有PVT字样。如:
CHAWLA AGENCIES PVT(印度)
DAVANN INTERNATIONAL (PVT) LTD(斯里兰卡)
在澳大利亚和南非,私人企业名称中多包括PTY字样,如:
GOLDEN NEST INTERNATIONAL GROUP PTY LTD(南非)
YARRATRAILPTYLTDMELBOURNE(澳大利亚)
PTY系英语Proprietary(私人拥有的)的简称,表明该企业为私人企业。

其他国家交易对方名称中包含缩略语的还有:
APS: 丹麦
Lda:葡萄牙
Ltda:巴西、智利
SP.Z.O.O:波兰
TIC:土耳其
S.R.O:捷克
EIRL:葡萄牙、秘鲁

由于这些关键词涉及我国主要的贸易对象国,正确解读和运用这些交易对方关键词,对于提高我国国际收支交易国别信息的准确性大有裨益。在实际操作中,唯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抓好两个前提
一是核查人员要对关键词本身进行准确剖译,严格把握其内涵和外延;二是交易主体能够规范申报、银行能够正确录入或读取其交易对方名称。
二、定位于非现场核查
以上交易对方关键词适用于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国别信息的管理,但只能将其定位于非现场核查环节,对于不能与关键词匹配的交易国别,只能存疑,在充分了解或现场核查后才能最终确定其正确与否。
三、综合判断,切忌想当然
由于民族迁移和殖民扩张的原因,不少语种与国家之间并不存在唯一对应关系,如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并不局限于上述几国,也是其他一些国家的母语或通用语。所以,在运用交易对方关键词判别交易国别时,必须综合考虑,不能望文生义,不能一看到GmbH,就联想到德国,一看到AB,就以为是瑞典。

OEM、ODM、OSM、OMM的准确含义!


   OEM是英文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缩写,按照字面意思,应翻译成原始设备制造商,指一家厂家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要求,为其生产产品和产品配件,亦称为定牌生产或授权贴牌生产。即可代表外委加工,也可代表转包合同加工。国内习惯称为协作生产、三来加工,俗称加工贸易。 它是指一种"代工生产"方式,其含义是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交给别的企业去做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电子产业大量发展起来以后才在世界范围内逐步生成的一种普遍现象,微软、IBM等国际上的主要大企业均采用这种方式。 简单点就是说比如IBM的显示器实际上是在AOC的工厂里生产出来的,就是说AOC是IBM的OEM厂商。

ODM(即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意为“原始设计制造商”,是指一家公司根据另一家公司的规格来设计和生产一个产品。例如,计算机公司如HP公司可能会就其想推向市场的一款笔记本电脑作出具体规格。它们会具体地列明产品的外观要求,如屏幕的尺寸和技术要求、输入/输出端口、键盘的前倾度、电脑包的外形和颜色、扬声器的位置等。它们还通常会具体列明对产品的主要内部细节如CPU或视频控制器的规格要求。但是,它们并不设计图样,不具体列明电源用的交换晶体管的型号,也不对背光变流器频率加以选择。这些都是ODM的工作。ODM根据计算机公司提出的规格要求来设计和生产笔记本电脑。有时候,ODM也可根据现有样品来生产。ODM方式往往更加注重合作,而在OEM的情形下,购买方对产品的具体规格基本不参与意见

OEM和ODM两者的区别

OEM和ODM两者最大的分别,不单在于名称上。OEM产品都是为品牌厂商度身订造的,生产后亦只可以使用该品牌名称,绝对不可能冠上自己名称再生产。而ODM则要看品牌公司有没有买断该生产商产品版权,如果没有的话,生产商是有权再自行再生产,只要没有品牌公司的设计识别便可。

OSM((Original Standardization Manufacturer原始标准制造商)。


OBM(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原始品牌生产商,是一个近年才流行的术语。指的是生产商自行创立产品品牌,生产、销售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有观点认为,收购现有品牌、以特许经营方式获取品牌也可算为OBM的一环。


OMM It is established in a totally new way in Singapore in 2005 by the reputable network marketing leader in the Asian-Pacific area since Europe stepped the international body. Its key leader Arthur , Jensen, base on Singapore , regards market of the Asian-Pacific area (focal point is Greater China area ) as the planning blueprint,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famous network marketing leader Albert Lee in the Asian-Pacific area , have established Europe and stepped the international body.,(在新加坡和台湾地区被称为MSI系统,在中国大陆又称OMM团队)系统因倡导 “一分钟百万富翁俱乐部(One Minute Millionaire ,OMM)”,培养开明的百万富翁而(OMM计划)在业内引起轰动! 经过在亚太地区的成功的实战运营,逐步完善和成熟发展,OMM被赋予了全新的内涵--“Open My Mind”(所谓“Open My Mind”,意为“打开我的思想”,蕴涵不破不立,旨在以MSI的远程推荐系统与在线训练,成功跳出传统的直销运作模式,同时又结合成熟的线下运作系统如耶格 ,网络21等的成功经验,全新形成一个“鼠标+水泥”的运作模式!)

结汇点与报价的简化计算


结汇点简单来说就是外贸公司和厂家之间协商的货币之间的汇兑关系,一般要高于银行当日所公布的货币汇率。这就是说本来厂家所要退税的那部分由外贸公司领取,然后以高于汇率的结汇点支付货款给厂家,这中间的一切手续不须厂家办理。结汇点的大小与产品的退税率有关系,假设增值税率为17%,那么退税率17%、15%、13%的,结汇点分别按9.5、9.3、9.1。

注:

结汇点=(水单结汇价-代理费)/(1-退税率/1.17)

汇率*(1+17%)/(1+17%-退税率)
一般,外贸公司跟工厂结算是按这样算的,退税率为17%、15%、13%分别按9.5、9.3、9.1结算,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给少一点。

结汇点是与外贸公司合作的结果,因为退税是退给外贸公司的,但是是你交税17%,所以作为补偿,外贸公司会将退税的一部分以提高结汇点的形式补偿给你,所以结汇点会高过牌价。


例一:假设外贸公司以9500$从工厂购入某批出口货物,然后以10000$卖给外商,假如退税率为17%,那一般结汇点就是9.5左右,银行的牌价为8.265,那利润大致如下:
(1)工厂收到外贸公司的货款为9500$×9.5=90250¥
(2)外贸公司所收到的货款为10000$×8.265=82650¥
(3)外贸相当于多付给工厂90250¥-82650¥=7600¥
(4)外贸公司的退税额为(90250¥/1.17)×0.17=13113¥
(5)外贸公司的净利润为13113¥-7600¥=5513¥
这5513¥当然还不是外贸公司的净利润,还没有扣除其他方面的费用。
例二:假设某产品工厂报价100¥/件,退税率为13%,汇率为8.265,在不考虑其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外贸公司可大致如下报美元价:
人民币价/结汇点=100÷9.1=USD10.99
反推一下看看外贸公司的利润:10.99×8.265+100×13%÷1.17=101.94¥
通常来说,我们一般报FOB美元价,大致包含以下内容:
FOB美元价=人民币价/结汇点+各种费用(要平摊到单位商品上)
=人民币价/结汇点+内陆运费 + 订舱费 + THC + 报关费+商检费+预期利润(等等)
例三:已知某种商品工厂报价95¥/件,退税率为17%,汇率为8.265,一个20英尺的集装箱可以装1000件,一个20英尺的集装箱从温州到宁波的拖车费是1500元,订舱费200元/20尺柜,THC300¥/20尺柜,报关费100元,商检费为FOB价的千分之三,预期利润为报价的10%,试报FOB NINGBO。
解:FOB NINGBO=95÷9.5+【(1500+200+300+100)÷8.265÷1000】+FOB×0.3%+FOB×10%=(10+0.254)÷(1-0.1-0.003)=USD11.43


轻松搞定外贸公司报价!
1小时教程 1:8.26曾是行业中的基本汇率,银行和业内结算大都用这个汇率.
那么,你的朋友说的9点多的"汇率"是怎么回事呢? 这通常出现在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情形中。如我们已经说的,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话,对外收汇以及核销以及退税,都是外贸公司来做。
举例,你通过外贸公司卖给客户100美元的苹果,资金是这样流转的:
1.外贸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100美元,折合100X8.26=826元人民币。
2.此外外贸公司通过办理退税还可以得到(比如说)100元人民币的退税。
两项合计,那么外贸公司总共收到了826+100=926元。也就是说,在这份总金额为100美元的苹果出口生意中,外贸公司总共得到926元收入。
3.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是要收取辛苦费的...比如说是出口合同总金额的1%吧,那么还要扣除100美金X1%X8.26=8.26元人民币。
4.以上三项合计,外贸公司应该支付给你 926-8.26=917.74元
也就是说,你通过外贸公司卖出苹果价值100美元,外贸公司实际支付你人民币917.74元,这样就得出了一个917.74:100的比例,也就是所谓的9点多的“汇率”。
实际上这个9点多只是个“比例”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汇率。那为什么要计算这么个9点多的比例呢?是为了避免麻烦每次都这样算。我们知道,同一产品退税率是固定的,外贸公司的费用一般也是“老价钱”不变,只要双方合作过一次,就可以算出这个“9点多”的比例,以后出口相同产品,直接拿9点多结算即可。
.请问退税的价格是按照我从工厂的那个拿货价吗?比如我1000元从工厂拿的价,退税率是13%,要退税就是退这个1000元的13%?
不是。对于贸易性的公司做出口,增值税的计算依据是不含税价.因此,要根据增值税发票上显示的金额(税前金额)来乘以退税率。
简便公式: 进货含税价 ÷ 1.17 X 退税率
也就是说,如果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进货含税价为1000, 则退税金额为: 1000 / 1.17 X 13% = 111元
目前大多数外贸公司的外销业务的利润,主要在退税一块,当然也有些供不应求或高科技的产品,可能会有差价或附加利润。在大家都在低价倾销的情况下,这样的产品真的是凤毛麟角。
考虑到其它业务成本如银行费用\\\\运费等,单笔业务外贸公司的利润大概如下:
结汇收入+退税收入-业务成本-收购成本
退税收入=收购成本(增殖税发票金额)/1.17*退税率
打个比方,出口USD10000的玩具,外贸公司从玩具厂的收购价格是RMB85000,而实际上结汇之后外贸公司的RMB结汇收入只有RMB82700左右。玩具目前的退税率为15%,那么还有85000/1.17*15%=10897.44元的出口退税收入。也就是说外贸公司此笔出口业务的毛利润为(82700+85000/1.17*15%)-85000=8597.44元。
换汇成本=出口成本(包括收购成本和业务成本)/出口收入
就上面那笔业务来说,毛出口换汇成本为:85000/10000=8.5
这里介绍粗弱估算单笔业务利润的方法:
报价=工厂收购价/换汇成本
保本换汇成本=外汇牌价(就按8.26算)*(1+退税率)
利润=出口销售收入*(保本换汇成本-实际换汇成本)
对于15%的退说率的产品,保本的换汇成本为8.26*(1+15%)=9.50元左右,也就是说,如果如果你按9.50的换汇成本报价,那么你最多也就是报本的几个;如果你按8.7的换汇成本计算,你的每个美金的毛利润为0.8元RMB左右,那么出口USD15000你就有大约RMB12000的毛利润。这只是一个可供参考的快速计算方法.我们财务的计算办法比我复杂的多,但殊途同归,结果差的不多。
看完文章,拿起计算器也对你的产品计算一下,很快就会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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