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将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同时,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该《通知》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
通知指出,本通知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通知指出,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无忧岛网旗下自媒体平台有 (原无忧岛资讯)无忧岛数码家电 欢迎您的关注。
本文地址:http://wydclub.com/post/28634.html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无忧岛网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国际在线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无忧岛网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国际在线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