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些难以割舍的人与事。对于我来说,最能牵动我的故乡之物,便是村边晒场上的那棵老树。它有几十米高,不仅在我孩提时代给了我昂扬挺拔的斗志,同样见证了这个村庄的几百年历史;而当我有朝一日离开故土、远足他乡,它又是那样温情满满,成为游子望乡之时的归所。就像《乱世佳人》里陶乐庄园里的大树,总会让离乱中的孩子挂念,梦萦魂牵。
没有树,土地会失去灵魂。在我眼里,晒场边上这棵高大挺拔的古树之于这个村庄的价值,无异于方尖碑之于协和广场,埃菲尔铁塔之于巴黎,即使是出于审美或者某种心理层面的需要,它也应该永远留存。记忆中,这棵大树同时支撑起了这个村庄的公共空间。尤其是在耕作季节,劳累的人们多会在这里休息、闲聊,而那些伸出地面的巨大树根也为大家提供了天然的长条板凳。据村里的老人们说,早在几代以前,曾经有人想卖掉这棵树,一位有公益心的老人便自己掏了钱将这棵树买了下来,目的就是为了让子孙后代忙完农活时有个好地方乘凉。
就是这样一棵古树,被树贩子里应外合,名义上以“2000元”(最初是1000元)的价格在光天化日之下连根刨出,然后运走。回想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曾经在这棵大树旁,边收割水稻,边听崔健的《一无所有》,与父母在田间地头忙着“双抢”。而现在,虽然表面上我在城市里过得意气风发,掸去了泥土,却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心底的家园。
两种“得罪人”
2008年,我先后回了三次老家。第一次是在春天,年少时的一位好朋友开着车将我送回小堡村。然而,在村里我只待了十几分钟,因为这十几分钟已足够我去看那个大坑了。
好在我终于克服了内心的倦怠与艰难。这年夏天,为了给这个村庄做一些见证与记录,我重新回到了乡下,并且在此居住了不短的一段时间,走访了些村民,发现他们也许更需要安慰。在这里,没有谁不为卖树之事唉声叹气,没有谁不为曾经与自己朝夕相伴的大树被人谋夺而“心中辣痛”。这年年底,当我又一次回到村里时,人们还在谈论发生在几年前的这桩令人羞耻的事情。一位外出打工的中年男子,甚至和我谈起自己如何试图呵护余下的树根,只希望它有朝一日能发新枝。而当年花钱救下这棵大树的,正是他的爷爷。
其实谁都知道,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自从被挖走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如果在当时,村里奋力配合卖树的人知道此举会招来千夫所指,并且成为其一生的污点;如果村民们能够预想到古树被挖走后自己的内心将从此失去安宁,长痛痛于短痛,相信许多人会重新选择自己当时的态度。而在当时,村长就像“中了邪”,村民都像马铃薯一样散落一地,无依无靠、无人组织,三三两两的抗议,也都方生方死,寂寞如烟花。到最后,可怜这一村老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这棵大树被人削枝去桠,像个巨型弹弓一样装进长车,“运到江浙一带去”。
从此往后,当面的质询也都变成了经年累月背后的耳语———村长何来如此动力与坚决,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顾村民或明或暗的反对,以六七百元或一两千元的价格贱卖当地的一棵棵古树?北京一位在环保组织工作的朋友和我说,她有个亲戚在做这种缺德的生意。这种古树被卖到城里,好的能值一二十万元。当然,村民的反对也并不齐心,在我问及此事时,许多人都说自己当时之所以没有挺身而出,是因为“不愿得罪人”,全然忘了村长无视村民的意见与权利,得罪诸位在先。
关于是否“得罪人”这个问题,2009年春节我和一位村民有过交谈,他的逻辑很值得回味:“如果我反对村长卖树,那我就是和村长结了私仇,因为我的反对是针对村长个人的;而村长卖树不会和我结私仇,因为他得罪的是大家,而不是针对我个人。”在他看来,同样是“得罪人”,境界还不一样。但我又不得不承认,这个荒谬的逻辑解释了中国的许多问题。中国人不是公私不分,而是分得太精明了。
这些古树当时之所以能被强行买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随着城市向农村的开放,村里的大多数青壮年农民常年都在外打工,对村里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疏于过问和了解。
二是有恃无恐、内外勾结。据称在卖树之时,先是树贩子“绕村三日”,踏破反对人家的门槛,而后当地若干干部与混混又纷纷到场,名义上是来劝说村民卖树,实为施压,让村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据村里主张卖树的人说,自己当时也是给上级做了个顺水人情。
三是村庄小,本不足20户人家,容易分化瓦解,任何反对卖树的声音都会显得很尖锐、很“得罪人”。
除此之外,同姓、杂姓混居也是一个原因。尤其是在近几十年,村里本姓与浊姓家庭各占一半,虽然平时赌起钱来其乐融融,但具体到“卖祖业”这件事上,浊姓人家基本上没有“话事权”。而且,面对这种“得罪人”的事,他们也“乐得不说话”。
高贵的糟粕
树贩子当时看中了三个地方的古树:一是我在上面提到的居于晒场边上的大树,树底是村民集体乘凉与议事的好去处;二是村中旧祠堂后的树;三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最后,尽管遭遇抵抗,前两处的树还是被连根卖掉。当村民们以“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反对卖树时,立即遭到训斥:“现在每家都有电扇了,如何还需要大树乘凉?”
祖坟边上的几棵古树被保留了下来。它们没被卖掉,是因为有留守村中的壮士愿以祖宗之名誓死扞卫。
几处古树的不同命运多少有点耐人寻味。财产集体所有与同宗同族都不足以阻挡权力与资本的合谋,倒是那几座孤零零的、私有的祖坟,那些曾经被视为封建糟粕的思想与观念,为这个村庄守住了一点底线,留得了一点尊严。的确,在今日中国,许多农民仍保留了一点朴素的信念,把关系到家族命运的祖坟看得和生命一样重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些祖坟像私有财产一样,直接对应到每户人家的具体权利,对应了具体的“责任人”,如果谁不去扞卫自己的祖坟,任人挖掘,不仅自己觉得在权利上吃亏,受了没顶的侮辱,同时也会被周围的人笑话,在乡间从此抬不起头来。
如上所述,我曾经因为自己在乡间自由无拘的生长而骄傲于世,无论漂泊到怎样的天涯海角、异国他乡,终有一方灯火可以眺望,一片土地可以还乡。然而,因为这些古树的逝去,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时常无限伤感。2008年夏天乡居期前,我重上庐山,在白鹿洞书院看到一副对联:“傍百年树,读万卷书。”可叹的是,和许多珍爱家园的朋友一样,我们能读破万卷书,却无力护住这百年树。
贩奴船
每个村庄都是一座圆明园,里面都有奇珍异宝,都值得保留。然而,类似人文与生态悲剧并非只发生在我所在的村庄。近些年来,这种摧毁他人故乡的罪恶早在江西省乃至全国各地蔓延。2007年7月新华社编发的一篇报道,简要地描述了发生在江西的移栽古树案,追问什么样的古树被盗,那些古树名木被卖到了哪里?农村盗卖古树名木成风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链?
人挪活,树挪死。曾经有记者采访非法倒卖大树、古树的树贩子,据称大树的死亡率很高,他们有时候买进十棵树甚至要死六七棵。如此高的死亡率,让我不禁想起了当年连接非洲大陆的贩奴船。事实上,即使侥幸活下来的树,也只留下一个光秃秃的树干,成了“断头树”或“骨架树”,早已没有了当年枝繁叶茂的万千气象。
与此相关的时代背景是,在中国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近年来各大中小城市在绿化上都加大了政府投入,努力创建一个所谓生态良好的人居环境。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在建设“森林型生态城市”的口号下,热衷于“大树进城”,将那些在深山老林里生长了几十年甚至数百年的大树搬进城里。而一些房地产“大盘”,也以百年古树为“卖点”,标榜自己所建为生态小区之典范。据林业专家透露,不少进城的大树成活率很低,为了使移植进城的大树成活,需要为其“吊水”、“打针”,甚至盖起“空调房”,24小时不间断地喷水保持水分。即使是这样,还是有70%的大树最后变成了干柴。
生活在城里的人为什么要买走乡村的古树,要去破坏当地的文化与生态?是金钱万能吗?在我了解到上述幕幕情景,以及深藏背后的弱肉强食与不择手段之后,如今每当我在城里看到哪个地方突然多了一棵古树,我首先想到的便是———这是谁的故乡被拐卖到了这个角落?而我的故乡又被那些唯利是图的家伙拐卖到了何方?在贩奴船里,它是生是死?许多善良的城里人在一棵棵移栽的古树上看到了风景;而我,只看到了偷窃、抢劫以及杀戮与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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