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寄到,不电话通知本人,而是直接放进了快递柜,隔天再去取,发现超过24小时要收取1块钱的“超时费”,近日,郑州市民郭女士向记者反映了“剁手党”的烦心事。不过,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19日,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对智能快递箱使用做出规范,其中明确要求,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现象】未经同意快递被“入柜”,1天后去取被收费
“我当时明明在家,但快递员却将快递放进了小区的快递柜。”近日,市民郭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取快递的经历,她收到信息后没有第一时间去取,而是想着等次日下班回家路上顺道取快递,谁知次日加了会儿班,到家已经晚上七点多了,输入取件码后,快递柜页面显示,因为超时,所以需要收费1块钱。“从放入快递柜到我取出,超过了24小时,所以多收1块钱,付费时还需要关注快递柜企业的微信公号,很麻烦。”
对此,郭女士认为这个收费有点强加于人的感觉,首先,快递小哥并没有咨询她,而是直接将快递放入快递柜,并非她自愿选择;其次,放入快递柜24小时后就要收费,她认为这个期限有点短,且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也没有告知。
针对这种现场,记者走访了解到,不少“网购党”对于直接放置快递柜的情况都在吐槽,虽然理解快递小哥的辛苦,但却因为其图省事,原本应该送上门或者送到楼下的快递,被投进了有一定距离的快递柜,不仅要想着去取,一不小心还容易“超时收费”。
此外,还有市民反映,如果面对面交货的话,一旦快递有损,可以跟快递小哥直接沟通,但如果放在快递柜的话,有时候责任就很不好划分。
【新规】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放置快递柜前,能否征求收件人同意?
19日,国家邮政局官网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记者了解到,办法共35条,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包括包容相关企业共同发展、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规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保障智能快件箱寄递安全等多方面内容。其中明确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此外,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如果放在快递柜里的快递有破损情况咋办?办法规定,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不过,虽然快递柜有个别小问题惹消费者“吐槽”,但整体来说,还是给快递终端带来了极大便利。办法提出,支持将智能快件箱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和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在住宅小区、高等院校、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区域布局智能快件箱。
【说法】落实相关法律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
该办法出台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来说,有哪些意义?
河南风向标律师事务所律师单艳伟介绍说,网购过程中,消费者与卖家之间成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消费者付费购买商品,卖家委托快递公司将商品安全送达消费者手中。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快递员为了节约时间,并不能完全遵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未经收货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快递放至快递柜或者代收点。另外,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还存在收投服务不规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一旦出现问题,责任又很难划分清晰。该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来说,具有重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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