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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遵义市境内多地早餐价格备受关注。继去年冬季羊肉粉涨价后,当地“起步价”10元以下的大众早餐种类所剩无几。对此,习水县、绥阳县市场监管部门先后以发通知、约谈等方式,对个别早餐经营户试图集体涨价的行为进行警告,并责令已涨价的早餐店“降回去”。
据称,当地几家羊肉粉馆在“没有商量”的情况下,几乎同一天将原先每碗8元的价格,上调到10元。结合媒体之前的报道,早餐提价不只是遵义存在,贵阳、毕节等其他地区都出现过类似情况。比如毕节黔西县,前几天还曾对带头涨价的商户约谈。
考虑到涨价波及的都不算发达地区,一碗粉面的“起步价”蹿升到10元以上,这样的消费水平不算低了,也因此引发了民众的不少质疑。加上集体涨价的范围相当普遍,市场监管部门对此保持警觉,并且出于民生的考量,推出措施稳定物价,的确有其必要。
比如习水当地要求,加大对串通涨价等违法现象开展检查、约谈。按照《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被明令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中,排第一的就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从严格执法的角度看,当然有必要对集体涨价核实,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
但仍然得看到,出手稳定物价,不意味着采取发通知、约谈的方式警告商户,并责令其降回原价是合适的。行政之手如果介入过深,难免会面临破坏市场自由竞争的嫌疑。
首先,相对于水、电、气等有一定垄断性的公用事业来说,羊肉粉和牛肉粉这类早餐行业,都不具有垄断色彩,准入门槛相当低,市场竞争也很激烈;而且替代种类相当多,不是必需品。这意味着想要人为串通操控价格或统一涨价,是极度困难的。因为对商家来说,如果定价过高,消费者必然会选择其他店,或其他早餐种类。
习水当地的通知提到,对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其实按照《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定义,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条件之一是,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对早餐行业来说,能达到如此市场占有率,可能性微乎其微,通常情况下,零散的小早餐店占据绝对主流。
那么,以羊肉粉为代表的早餐店集体涨价,这种“不约而同”,更大的可能是,行业成本的确提升了。监管部门在介入调控时,也应广泛调研、查明原因,问问商家的感受。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称,“猪肉价上涨带动牛羊肉上涨”的理由不充分,不过涨价的因素本身就是综合性的。而且涨价的地区不止一个,那更说明它并非人为串通提价的结果。
在这样的前提下,用行政之手责令降价,“管住早餐价格”看似赢得了民众好评,但同样会带来不少问题。一方面,会影响商家的正常经营,挫伤其积极性;另一方面,消费者未必会享受实惠。因为如果成本上涨、提价的理由充足,那么责令降价后,商家自然会寻求其他变通手段,比如减少羊肉粉中羊肉或粉的份量。最后,价格控制了,但消费者因此而吃不饱了。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有高度警觉性,对涨价信号及时回应,维护物价的稳定。但这种行政调控,仍然需要坚守严格的界限。调控不当,对那些原本该市场自由竞争、自由定价的领域进行强制干预,会扰乱价格信号,结果也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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