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商家面临的大考不仅是销售?消费者:希望选择面越来越广

转载 扬子晚报  2019-10-30 23:06:57  阅读 986 次 评论 0 条

双十一又来了,电商平台“二选一”话题再度升温,各家平台纷纷就此发声,不少媒体也就此展开热议,究竟“二选一”是“伪命题”还是“潜规则”,是正当商业行为还是涉嫌行业垄断?

商家向媒体吐槽被做“选择题”

解放日报近日报道过一位自认为被“二选一”的商家代表刘先生,据报道,刘先生称在各平台启动双十一预热时,甲平台电话要求他们在两天内关掉开在乙平台上的店,“不然就要对我们采取‘措施’。”由于时间太短,刘先生说品牌无法做出“选谁”的决定,“虽然甲平台目前的销售额不少,但我们在乙平台的发展势头也不错,放弃哪边都对我们不利。开门做生意,为什么只能限定在一个平台呢?”

而据报道, 因没有按时关闭在乙平台的旗舰店,随后刘先生很快发现消费者在搜索商品时该旗舰店搜索排名大跌,排名靠前产品均来自经销商,刘先生对解放日报记者称“这肯定不是自然排序的结果。” “流量对品牌非常重要。”刘先生预估受这次“二选一”冲击,品牌在甲平台的“双11”销售中可能会缩水9成。

消费者网购希望选择越来越多

对于商家遭遇“二选一”这个话题,江苏一些网购达人向记者表示了自己的看法。镇江消费者陈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双十一购物车从来就不止局限在一个平台一辆车,她表示自己的“剁手秘诀”是一定要多平台比较,因为虽然每个电商平台在双十一期间都有很大的优惠活动,但是每家的玩法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累加和累进优惠算法都不一样,而一般就自己经验来说,即使是相同的商家和品牌,在不同平台的旗舰店拿出来的优惠力度和优惠品种也未必一样,自己多比较比较,然后锁定哪一家哪一种商品最实惠就在哪家下单,这样下来双十一能再省掉不少钱。

陈女士说,买东西自古以来就是货比三家,而对于商家来说在哪里开店也是商家自己根据发展需要进行的选择,“二选一”显然会让商家和消费者的选择面变窄,就像自己去年曾喜欢在某平台上买一家知名品牌零食,不但便宜物流也快,但后来听说这个品牌因为某些原因已经撤店离场了。

手心手背难取舍不利行业良性发展

江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自己遭遇“二选一”,这个选择也会很痛苦,因为自己的企业也在不止一家平台上开有网店,有的平台流量大营业额多,有的平台上升快新进客源丰富,手心手背都是肉,真要关掉一个肯定是左右为难。

南京一位从业多年的律师告诉记者,“二选一”其实不是个新话题,此前自己与同行也曾就此展开过一些讨论,比如在遭遇这种商业行为时应该如何应对,不过大家也觉得对于中小商家来说,这种维权有难度,取证、时间成本都很大,而电商是“快消”中的“快消”,商机稍纵即逝,对于中小商家来说真要维权可能牵扯的时间精力成本太大,像前段时间两位电商巨头之间就“二选一”之间的诉讼也是旷日持久,一般中小商户根本耗不起。

记者查询资料显示,2019年1月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然而,面对电商要求商家选择“站队”的做法,多数商家因为必须依赖平台流量,也只能讳莫如深。此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专家接受采访时认为,存在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商平台采用“站队”策略不仅损害其他电商以及消费者利益,更侵害自家平台内中小商家权益,应该引起重视。

从此前618“格兰仕事件”频现商家对平台隔空喊话,到现在双十一前“二选一”话题再热,对于消费者和商家来说,最根本的关注点还是自身的权益是否受到了影响。就像此前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的,“二选一”的潜规则,不仅影响品牌商家的销售业绩、渠道发展,客观上也会影响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的对比选择权甚至行业的自由竞争秩序,不利于电商行业的良性发展。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宋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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