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最后的渔民
本刊记者/霍思伊
发于2019.12.9总第927期《中国新闻周刊》
张元州结过两次婚,有7个孩子。
他1952年出生,生在鄱阳湖的一条船上,打了一辈子鱼。早些年,渔民不知道什么叫计划生育,第一任老婆给他连生了五个男孩后,失足落水,没了。第二任老婆又给他生了一男一女。
如果从新中国成立时算起,他是江西省都昌县的第一批渔民。这些渔民大多是40岁以上的中年男人,没读过书,很多人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有些人甚至不会讲普通话。不少渔民祖辈世代打鱼,除了开船、收网和辨认各种鱼,没有其他技能。他们视水为田,一辈子不愿离开,也不敢离开。
“渔民越捕越穷,生态越来越恶化,这是个恶性循环。”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长江办”)主任马毅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现在,到了不得不离开的时刻。2019年1月,在“长江大保护”的总体战略下,国家决定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渔,从2020年元旦开始,分步骤推开,禁渔十年。马毅在渔政系统工作了30年,他感慨:这么大范围、这么长时间的禁捕管理,涉及这么多渔民的退捕工作,在人类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他去查国内外的资料,找不到任何经验可以借鉴。
长江流域和沿岸湖泊纵贯8100公里的水面上,11万条渔船和近30万渔民,即将彻底告别长江。但如何找到上岸的路,很多人都没有方向。
(渔民正在鄱阳湖岸边晒鱼,以体形很小的棍子鱼居多,间或有银鱼,晒干后比活鱼卖的好。棍子鱼便宜,10元/斤,银鱼少见,也卖得贵,能卖到800元/斤。摄影/本刊记者 霍思伊)
四个月和十年
黄昏的时候,鱼在动,人也在动。詹定林双手的指节绷紧,手腕发力,向上一甩,一下就将50米长的渔网放了下去。船晃了一下,他也跟着晃了一下。
作为一个打鱼快四十年的老渔民,他有一双粗砺的手。这是一双典型的渔民的手,深褐色,深深浅浅的印记,有些是勒痕,有些是被网或铁皮刮出的口,还有些是摘鱼时为了钩住活蹦乱跳鱼的鳃,被锋利的边缘割伤。
接近腊月天,湖面温度低,气温只有零下2℃。寒冷让詹定林干起活来浑身没劲,他急忙把两只手搓了搓,又放在嘴边哈了口气,气很快凝结成雾。往常下了网,詹定林就会在船上放一个板凳,裹上袄子,坐下看天渐渐变暗。在湖中央,县城的灯光透不过来,黑得纯粹,但他不怕。
渔民最怕的是风浪。果然,风向变了。
2018年底,詹定林所在的水产大队里开始流传一个消息:国家即将实行全面禁渔,为期十年,从以前的春季四个月禁渔延扩到全年。全体渔民都要转产上岸,所有船和网具由国家统一回收,统一销毁。
詹定林所在的水产大队,属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在都昌,县辖24个乡镇中,21个沿湖,湖岸线绵延185公里,涉及鄱阳湖1/3的水域。总人口83万中,1万多是渔民。对终日“以船为家,以水为生”的渔民而言,水就是他们的“土地”。
渔民对禁渔并不陌生。从2002年起,在春季繁殖季节,为了让亲鱼顺利产卵、保护幼鱼长大,国家在长江流域开始试行春季禁渔,为期三个月,从每年的4月1日开始,持续到6月30日。但专家们发现,鱼在4~6月排卵之前,会在3月大规模怀卵。而渔民出于禁渔前“能多捞就多捞”的心理,在3月的捕捞会达到一个高峰,反而不利于鱼的繁殖。因此,从2016年开始,禁渔期提前一个月,从每年的3月1日开始,延续四个月。
2019年开春,消息得到了证实。1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对十年禁渔给出了明确时间表:2019年底前,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要完成全面禁捕,停止所有生产性捕捞;2020年底以前,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要实现全面禁捕。
目前,我国共有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办副主任赵依民指出,长江流域全面禁捕工作将分步骤实施,率先启动的是水生生物保护区,其后将是长江干流、重要支流以及大型通江湖泊。
根据《实施方案》,禁捕范围包括青海、云南、四川、贵州、甘肃、陕西、重庆、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江苏和上海等14省市,纵贯长江上中下游,除青海、甘肃、陕西、河南4个省没有需要退捕的合法渔船,其余10省市涉及退捕合法持证渔船11万多艘,渔民约27.8万人。
长江办主任马毅指出,除此之外,对一些地方认定的重点水域,还可以有自主权扩大禁捕区。
在江西,时间表被提前。根据2019年9月发布的《江西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将长江干流江西段的禁捕,与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时间同步,提前一年,都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禁捕。
和其他沿江省份不同,江西还拥有中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禁捕水域在全长江流域占比超30%,禁捕工作面广、量大、难度不小。在鄱阳湖区,共有14个重点禁捕退捕县,含传统渔村300多个、渔民1.95万户、超10万人。
都昌县,被划为了水生生物省级自然保护区。按计划,要在年底前完成所有退捕工作。詹定林所在的水产大队,共有500多户,近4000人,90%都是渔民。村支部书记在村委会上宣讲政策,这次要全面禁湖,大家积极转产上岸,有什么困难,都可以和村里反映。但只有二十多个人参会,和以往的很多次村会议一样,出席的人数寥寥。但这一次,与以往不同,影响太大了,全大队村干部全体出动打电话,确保通知到每家每户。
很快,省里也派人来调研,问詹定林:“你有多少条船?铁船几万块打的?多少网和虾笼?以后转产想干什么?”詹定林只说:“鱼要生存,人也要生存。”
禁捕和偷捕
渔民们眼里的好年岁,是上世纪80年代的“黄金十年”,渔民从困苦的六七十年代,进入全国经济开始腾飞的改革开放初期,工具的改进让捕鱼的效率提高了不止一倍。渔民不再手摇划桨和人工收网,各种马力的机帆船穿行于鄱阳湖的水域间,捕捞用柴油机也代替了人工推绞车起网,大型连网开始普及。
鱼好打,也好卖。上世纪90年代初,渔民的生活比种地农民要富裕得多,旺季时,一个月能赚三四千元。
但“黄金十年”太短暂了,变化来得太快。以1992年上海浦东开发为标志,长江沿岸城市的平地高楼起,越盖越高。上游的林地、草地面积则明显减少,中下游湖泊、湿地大面积萎缩。
与“长江大开发”相伴的,是采砂泛滥。尤其在20世纪的头十年,长江主河道采砂行为于 2000 年被全面禁止后,鄱阳湖很快成为世界上开采量最大的采砂点。
采砂看上去对渔民的影响不大,反而会让鱼更好打一些。采砂留下的洞变成一个个水坑,有的深达几十米,在枯水期,成为天然渔场,鱼不会随着水迅速退走。渔民在这些坑里捞,一捞一个准。而且,采砂时,大型机器把沙子抽出来,湖水变得浑浊,鱼看不清路,无处可逃。
但实际上,过度采砂给湖泊带来了灾难。江西师范大学鄱阳湖湿地与流域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5年发表在《地理学报》上的一篇论文显示:2001年~2010 年间,鄱阳湖采砂面积达260.4平方公里,重量上相当于 1955~2010 年以来鄱阳湖自然沉积量的6.5倍。采砂使通江河道的过水断面扩大,加快了湖水注入长江的速度,使枯水期提前、延长,打鱼周期被大大缩短。
渔民心里清楚,要在沙坑里找鱼,说明鱼越来越不好打了。渔民开始想办法,从上世纪90年代起,家家都开始用电网。在都昌,电网打鱼学自江苏,嫁过去的渔家女儿、两边走的亲戚带来了这个技术。和江浙等地相比,江西用电网要晚了几年,但普及很快,因为效率惊人。渔民用普通渔网,一年中有半年打鱼,只能赚十万元,而用电网捕鱼,两个月就能赚到二三十万元。
“形势逼人。”林青山说。
他今年42岁,只读到小学四年级就辍学帮家里打鱼。成家后,有了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和城里人一样,我也想让孩子读书,渔村也想有变化,但变化只能靠自己。”渔民并非不知道,电网捕鱼对鱼不好,但不用电网就打不到鱼。“赚不到钱,小孩就不能读书”,林青山很无奈。
每到深夜,绑着电极的线杆从船头伸入水中,这是一种“断子绝孙”式的捕捞方式。一张电网下去,大小鱼全死光,没捞起来的也死在湖底,少数存活下来,性腺发育也受损,繁殖能力基本丧失。高压电流下,虾、贝壳、藻、浮游生物也大量死亡,整个水域的生态平衡被破坏。
和渔民打了三十多年交道的都昌县渔政局干部詹定鹂,能理解渔民的苦处,但在打击电网上,他从未放松。近年来,打击电网有了不错的效果,但执法难度依然不小。像电网这种非法捕捞工具,都是渔民自制。在网上买了发动机、柴油机和网,穿两根铜丝进去,再用绳子一绑,就可以下水。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国家就已经对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明令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法》均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然而,很长一段时间内,各地打击电鱼的效果不佳。
像所有的县域治理难题一样,打击“酷渔滥捕”的一个基层困境是:熟人小社会里,执法者和被执法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多位渔民和渔政人员对此说得坦诚。有时候考虑到渔民的困难,只要不太过分,当地渔政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法时,暴力抗法的一般都是外地船,本地渔民被抓到,一般都是求情,因为大家都认识,跑也跑不掉。另一方面,渔民也常常是执法者的眼睛和耳朵。看到偷捕的船,他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渔政,双方在实际上结成一种“合作”关系。
除了电网打鱼,进入千禧年后,一个更重大的变化是,渔民开始捕虾,因为虾更赚钱。虾笼不贵,15元一个,一斤虾能卖到二三十元,一晚上能捕几百斤,赚上千元。而鱼不值钱,别名胖头鱼的鳙鱼不到10元一斤,白鲢只能卖两三元一斤。
捕虾是季节性活动,只集中在五六月份,正赶上春季禁渔期,因此近年来,渔民偷捕虾的行为增多。林青山算了一笔账,如果一年赚15万元,其中仅捕虾就赚到12万元,打渔只能赚3万元,虾的利润是鱼的四倍。因此,这次十年禁渔,所有的生产性捕捞行为被“一刀切”式的全面取缔,也让渔民们不满。
从恢复生态的角度,林青山赞同禁渔。但他困惑的是,“上岸后,你让我们怎么生活?”林青山说,2002年春季禁渔前,他一个月能赚三四千元,要养两个老人和四个孩子。禁渔后,政府给每户一年500元补贴,但只给了一年,之后再也没有了。
对春季禁渔,国家并没有强制规定各地进行补贴。实践中,各地根据地方财政的实力,采取的方式各不相同。有的市、县是零补贴,有些地方按每月每艘船进行补贴,多则六七百元,少则是一二百元。
每年四个月禁渔,让渔民收入锐减,因此总有人偷偷捕鱼。渔民会趁渔政人员不上班的时候,早晚偷偷下水。偷捕的时候不开船,渔民穿着潜水衣下湖,拿着几张不大的网,在湖汊滩涂间捕鱼,这些地方渔政船进不来。如果听到渔政巡逻的快艇声音,他们就悄无声息地上岸。渔政来不及抓,抓也抓不过来。
但渔民心里也很明白,继续捕下去,只会越捕越穷。
(左图:渔民吃住都在船上,凌晨出去打鱼,有时中午回来,就在船里睡一觉,傍晚再出去打鱼。摄影/本刊记者 霍思伊)
(右图:中午时分,鱼贩子的大卡车停在鄱阳湖的一处码头边,一筐筐的新鲜活鱼通过自动传输带被运到卡车上。摄影/本刊记者 霍思伊)
船上和岸上
渔民的家,就是船。
家家户户至少有一大一小两条船,大船是水泥船,长期靠在岸边,用来吃住和生养孩子。船长十七八米,住人的船舱只有4米,可住10人,大人小孩挤在一起睡。小船是木头船,后来也变成铁壳船,用来打鱼,凌晨出发,停在湖中央。对渔民来说,大船是“房子”,小船是“车子”。
正午,日头正浓,岸边一排船上都起了炊烟。张元州这天运气不好,没打到几条鱼,下了一网就往回赶,赶在中午到家吃饭。打鱼大部分时间凭运气,但也有规律,水一退,鱼就跟着水走。潮涨潮落时,感受到鱼要游来了,赶快把网放下。渔民生活从来没有规律,凌晨三点起床,等到四五点,鱼睡醒了,就下网。打一网要4小时,一天下2~3次网,每网之间间隔3小时。如果鱼多,就接连下,一直打到晚上。
以前,渔民在岸上没房,吃住都在船上。船上做饭都是烧柴、烧树枝和芦苇秆,有时从湖里捞其他地方漂来的废木料,仔细地晾干。用打来的鱼虾和鱼贩子换些柴米油盐和青菜,腌好的咸菜做成坛子菜,能吃很久。自己打的鱼里,卖不起价的小鱼,拿来自己吃,炸也行,煮也行。“捕鱼的吃鱼屎”,这是渔民的自嘲。
整日对着茫茫的湖面,渔民都会抽烟、喝酒,而且好喝烈酒,喝酒也可以解乏、祛湿。渴了就喝鄱阳湖的水,也不过滤,那时候水还清,有甜味。但他们不知道,湖里会有寄生虫。这种虫子来自淡水螺,侵入人体后,幼虫长成成虫,寄生在血管中,雌虫在这里产卵,一些虫卵随粪便或尿液排出体外,污染水源后传染给更多人。另一些虫卵继续留在人体内,损害脏器,导致腹痛、腹泻和腹腔积水。
张元州还记得,六七十年代,渔民大肚子很常见,很多人全身浮肿,手指按下去是一个坑,半天不复原。老一辈的渔民,血吸虫病感染率很高。上世纪70年代后的渔民,由于国家预防和治疗的普及,渐渐少了这些传染病。
那时候,不少渔民的孩子都不上学,一是因为穷,二是没人管。家家都是夫妻船,丈夫在前面开船、下网、收网,妻子在后面把鱼从网上摘下来、分拣、放到甲板处的活水舱里。孩子七八岁就得上船帮忙,摘鱼、织网。手工织网的年代,坐在船上不停织,要一个月,一晚上只能织出一米长。一般都是女孩织,男孩学习打鱼,长大后继承渔船。
张元州在船上生、船上长,有时也会上岸到有房子的渔民家里看看。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都昌县鄱阳湖边的渔民陆续攒钱、上岸建房,于是有了自己的村,叫青龙咀。1998年,长江洪水淹了几十户,镇政府在旁边又划出一片宅基地安置渔民,又有了后来的水产村,也就是水产大队。
可能是水上漂久了,渔民都特别渴望在岸上拥有自己的房子,有了钱就攒下来建房。现在,青龙咀和水产大队里,冒出来越来越多的二三层小楼,有的盖了很多年,盖完第一层后,用了十几年再盖第二层。一点点盖,像养大一个孩子。楼房外面铺一层光亮的瓷砖,看上去很体面,但屋里可能一直没钱装修,水泥胚裸露在外面,家具也不多,但进门处或客厅里必贴一张“一帆风顺”。
即使岸上有了房,除了逢年过节和禁渔期,渔民仍很少回家,天天在船上。张元州说,从湖里回家要坐20分钟车,“打了一晚上鱼,累,不如赶紧在船上睡。”
(一条个头很大的鲶鱼刚被鱼贩子收上来,重十多斤。1990年代以来,鄱阳湖的渔业资源逐年下降,现在已经很少能打到这么大的鱼。摄影/本刊记者 霍思伊)
留守和改变
天未亮时,詹杨林喜欢一个人到停船的码头转转。
早在9月,还是打鱼的旺季,他就把船停在了都昌印山码头附近的一个内湾。离全面禁渔还有三个月,这里已经密密匝匝停了二十几条船。鄱阳湖今年遭遇大旱,刚入秋,内湾和湖之间已经露出了滩涂和草洲,停在这里的,都知道船出不去。换句话说,他们已经提前上岸。
和其他渔民相比,詹杨林算是个活络的人。他是詹定林的哥哥,和弟弟一直打渔不同,他13岁就跑去上海打工,此后到过广东、浙江、福建等地。有一次,老板拖欠了几个月工资,他和几个工人去理论,被扇了一巴掌。此后他就发誓,再也不看人脸色干活,要自己做老板。
2008年,詹杨林在马鞍山的造船厂打了一条大铁船,手下有五十多人帮他干活。后来看到电视上说,鄱阳湖要搞大开发,于是回到都昌,旺季的时候打鱼,禁渔期就开车、卖保险,做各种副业,每个月能赚几千元。
但在都昌,像他这样的渔民并不多。尤其是70后渔民,年纪在45岁上下,打了一辈子鱼,没有别的技能,不愿出去打工。问他们,可不可以去工地干活,都摇摇头说:“打鱼用的是手腕的巧劲,搬砖要用全身的力气,干不了。”
詹杨林评价这些人,脑子转不过弯来,跟不上时代,“我巴不得转产,给我一点钱,我能做点别的。”
其实渔民也知道,打鱼不是长久之计,他们都不愿自己的孩子继续打鱼。詹杨林说,打鱼太苦,希望孩子靠读书走出渔村。
但对渔民而言,即便是有心转产,难度也很大。
长江办主任马毅对《中国新闻周刊》指出,这批渔民很特殊,他们年纪大、世代捕鱼、文化程度低,部分人不会讲普通话,退捕转产很难。而且打鱼自由,一些渔民一年只需干五六个月,多的时候能赚到二三十万元,过得也不错。如果让他们去一般的就业岗位,赚得不多,会难以接受。
“渔民不完全是贫困户,有过好日子的,且相对自由,因此退出时在安置上很难,现有的很多政策套不上去。” 马毅对渔民的心态很了解,他们对转产后工作的要求是,挣钱多、投入少,还要省力。因此,在退出诉求上,会出现很多渔民不合理要价的现象,“政府要是百分之百满足他们的需求,禁渔根本做不成。”
但他也提出,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批渔民做出了牺牲,所以政府不能只考虑让他们退出,还要重点聚焦在就业创业帮扶上,退捕工作要坚持的总体原则是:退得出,稳得住,也就是“不重返江湖”。还要过得好,也就是能就业,有钱赚。
每个渔民都有不同的打算。詹定林还没想过以后,他身上有一种渔民典型的乐观,得过且过。离全面禁渔还有一个月,他还在坚持打鱼,“能打一天是一天。”
林青山想过以后开个旅游公司,开快艇载游客在鄱阳湖上观光。去年开春,他注册了公司,工商执照批下来后,卡在了海事局。要想开快艇,需要有水上运输资格证,一年了,证还是没下来。
张元州则想承包一块鱼塘发展养殖。但他担心,县里的鱼塘总有人偷鱼,而且承包费水涨船高,经常要一次性付完20年租金。
“都昌县近十几年都陆续有渔民自发转产,但成功率不足5%。”都昌县渔政局干部詹定鹂说,这些人中,有20%的人外出打工,更多人选择承包鱼塘搞养殖。
“这是个过程,环境会逼渔民们慢慢转变。”他说。
(在都昌县印山码头附近,鄱阳湖水位下退后,在湖面和码头之间隔出了一个内湾。枯水期间,很多渔船停在这里。摄影/本刊记者 霍思伊)
身份和钱
按照部署,在2020年1月1日和2021年1月1日这两个时间点,要实现全面彻底“清湖”“清江”。
离年底全面禁捕还有一个月,都昌县的具体补偿标准还没公布,协议也没签,詹定林有些焦虑。
早在今年3月,县渔政局曾让他去填一张表,上面列得很细:有没有渔民证?是否有土地?有多少条船?船的长度、建造时间、船只状况?有哪些网具,多少虾笼?是否参保,2018年的家庭总收入和总开支?
这是渔民上岸的第一步——建档立卡、摸清底数,据此下发补贴。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处长王元宝对《中国新闻周刊》指出,建档立卡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因为渔民身份复杂,审核他们的身份,需要多部门联合比对,比如户口和社保需要找民政部门,土地情况需要上土地信息系统查询,费时费力。
2019年3月,应农业农村部的要求,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成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专题调研组”来到湖南省洞庭湖区湘阴县和汉寿县开展调研,他们也发现,补贴对象的认定很难。
在现实捕捞生产中,渔民的组成情况非常复杂,既有长期以捕捞为生的专业渔民,又有既打鱼又打工、务农的兼业渔民;专业和兼业渔民中,既有持证的,也有无证从事捕捞作业的渔民;在持证渔民中,还存在一本捕捞证带多户的渔民群体;在无证渔民中,还有一部分人是因为超龄无法办证,但还在从事捕捞作业的60~70岁的渔民。
调研组指出:兼业渔民、无证渔民、一证带多户渔民等特殊渔民群体数量较大,如果在长江禁捕工作中补贴对象和退捕政策落实不当,有可能会引发一些渔民群体的不满情绪,给长江禁捕工作带来阻力。
都昌县渔政局干部詹定鹂对《中国新闻周刊》指出,对有证渔民以外的各种渔民群体,是否要纳入补贴政策,这个度很难把握。如果纳入,是只回收他们的船和网具,还是其他政策也要做到和有证渔民一样,比如过渡性补助或社保措施。这又需要很大一笔资金投入。
他的困扰在各地并不鲜见。有的地方因为前期的摸底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拖慢了整体进度,补贴政策迟迟没有出台。
对于这次退捕的资金安排,今年初,多部委联合印发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各地结合现有政策资金渠道解决。同时,中央财政采取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期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禁捕工作给予适当支持。
文件说得很明确:坚持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但退捕的掣肘,仍然在钱。这次退捕涉及10省(区、市)的近30万渔民和11万条船。很多退捕区地处贫困县,地方财政要挤出这一大笔钱,用来回购船、渔具和发放过渡性补贴,非常困难。
王元宝说,去年湖南召开全省退捕大会,各市县都说自己财政困难。“挤不挤得出钱,还是看这件事是否足够重要。” 他表示,十年禁渔是国家政策,要作为政治任务来对待,一把手来推动。
为推进禁捕退捕工作,湖南省一次性拿出4亿元,根据各地退捕任务的轻重,直接配套到基层。以益阳市资阳区为例,经测算,平均每户船舶补偿2万元、每户过渡性生活补偿15000元、回购捕捞证2000元、提前退出奖励1500元,每户社保补贴7.2万元,每户共计退捕补偿11.05万元。此外,按湖南的标准,上岸渔民每户每月可以领到200元的补助,持续两年。其他省如安徽,也决定在2020年拨出2亿元资金,专门用于禁捕。
目前,禁捕退捕前期工作开展近一年,从各省给长江办的反馈看,各地普遍反映:地方配套退捕资金有困难,尤其对一些中西部地区,省级财政本身也不宽裕,配套奖补资金有限。
如湖北省明确表示,退捕困难之一是部分地方财政实力不足,禁捕方案迟迟未出台,渔船拆解等工作较为滞后,影响了全省的总体进度。他们还担心,同一条江,不同的区域补偿存在差别,会引发渔民不满。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则反馈:“中央财政对长江干流退捕渔船的补助不仅标准低(2.88万元/艘),而且不区分渔船大小、仅按船只补助,对我省极为不利。”他们认为,省级和地方财政压力巨大,尤其是苏北地区,难以负担大量补助资金,“失水渔民由地方政府参照失地农民予以安置,恐怕很难落实到位。”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此前表示,中央财政已安排92亿元补助资金,分年度拨付执行,但与全面禁捕的任务相比,资金缺口依然很大。他强调,沿江省市县政府要主动入位,强化支撑保障,“没有真金白银的足额投入,禁捕工作很难取得实际效果。”
(应受访者要求,张元州、林青山、詹定林、詹杨林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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