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我的高中时代还有两个月就要完结了,我开始焦躁不安,倒不是担心高考和升学,毕竟作为不冒尖的一分子,我对自己稳定的成绩是不抱侥幸心理的。只是,我听着各种校园传奇长大,临近毕业却仍没有一段传奇与我有关,为此我感到沮丧。
可是,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校园中平凡到不行的“70分先生”,想成为传奇,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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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脑海中开始搜寻历届的校园传奇人物:隔壁理科班有个胖子,魔方玩得一级棒,再复杂的样子他都能在10秒内复原,他的手特别快,魔方在他手里就像个烫手的红薯般翻滚;校长的女儿人长得漂亮,成绩又好,是公认的“沈佳宜”,可惜我话都没跟她说过;还有个富二代哥们儿天天骑摩托来上学,摩托车的轰鸣声和上课铃声常常交相呼应,虽然那哥们儿长得还不如我,但在校内外声名大噪……
思前想后,要在校园里有传奇无非就是具备以下因素:成绩好、长相好、家境好、有特长,可惜这些我都沾不上边儿。到底该怎么办?我又不想通过低俗的调皮捣蛋和恶作剧来扬“臭名”,更不想撒谎编造一些鬼怪离奇的故事来装半仙儿。
放学后,为了避免在上下班高峰期坐公交车,我没头绪地来到学校最高的教学楼里闲逛。这栋楼结构复杂,每一层都有5处楼梯,像迷宫一样,没有常驻班级,只有一些实践课的教室、机房、阅览室、实验室什么的。我喜欢来这里闲逛的原因是,可以走单调但不重复的路来想一些事,并且不怕迎头撞上人。
我随心所欲地上楼,每上一层楼换一处楼梯,路过教室的时候就随便看看里面。走到机房外,我忍不住停下了脚步。机房防盗窗边缘的一根栏杆破损了,形成一个不小的缝隙,如我这般瘦的人是可以钻进去的,估计是哪个调皮的男生弄坏的吧。
真是搞笑,这种不联网的机子有啥可玩的,顶多就是玩玩金山打字通里的那几个弱智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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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倒让我想起一件事。学校的电脑没联网,但内部单机之间是联着的,有一位已经毕业的学长在金山打字通里的一个打字游戏中创下的超高分,几年了无人能破。那个打字游戏我玩得还算可以,如果我能打破这个纪录,肯定能成为一段传奇。
但要创造这个传奇,我必须使用学校的电脑,每周45分钟的电脑课,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后,时间根本不够我来刷新纪录。所以,这个防盗窗上的缝隙就是为我而开的啊!老师锁上了门,上帝却给我开了一扇窗!哈哈,我乐呵呵地顺着缝钻了进去。
我选了一台角落里靠内侧的电脑,确保不会因为屏幕发出的光而吸引窗外经过的老师的注意。这款游戏叫星际大战,就是快速输入每台飞机上的字母以达到打下飞机的目的,又要避免被子弹袭击,没有时间限制,却有受伤次数的限制。游戏不难,很枯燥,但为了破纪录,我必须要全神贯注。排行榜显示的是前九名的成绩,天都快黑了,我最好的一次成绩才排第八名。为避免房间里的光引来巡逻的校工,我轻盈地钻出机房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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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每天傍晚,我都以错过上下班高峰期坐公交车,在教室写作业为由,晚一个多小时回家,这并没有让老妈怀疑。我的游戏技艺也在渐渐提高,最好的一次成绩已经能排到第二名了。
这天傍晚,我依然在机房刷着游戏,天色并不黑,却因为我敲击键盘的声音过大,引来了校工。他在窗外大喊:“哪个班的?快出来!”我没有起身,继续疯狂地敲击着键盘,这一盘情况很好,有破纪录的可能,所以什么都不能影响我。此时校工已经打开了门,朝我走来。我的手依然没有停,我知道自己已经创造了奇迹,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输入自己的名字,让所有人知道这个英雄就是我!正在我切换中文输入法时,校工已大步流星地走过来,他伸手去关电脑的开关,我措手不及地按下了回车键,排行榜显示的第一名是电脑默认的“用户a”,然后屏幕黑了。
我被揪着离开了机房,我放声大哭,哭得歇斯底里,校工被我的哭声吓到,放开了我。他根本不会理解我为这一刻的到来做了多少努力,而这一切都被他轻轻一按开关给毁了,我哭着跑出校门,他并没有追上来。
隔天,神秘的“用户a”打破尘封纪录的事传开了,我跟同学说那个人是我,他们笑了,笑得近乎狰狞:“你怎么不用真名,你再刷个试试?”如果我足够倔强,我想我会的,可是,我对这件事情已经完全没有激情了,随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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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a事件”让我沮丧了好些天,在我对成为传奇快死心时,我捡到了一个东西,它点燃了我的希望之火。
我捡到的这封信大概是传达室老师搬运信件时不小心遗落的,寄信人栏是空白,收信人的名字是汤琪,大名鼎鼎的汤琪——校长千金,这个学校没人不知道。出于人道主义,我肯定要把信给她,但是出于好奇,我又好想知道信里写的是什么。我把信偷偷放进自己的书包,带回了家。
我端出一杯开水,把信的封口放在蒸汽上蒸了一小会儿,封口很容易就揭开了,还没有任何破损——我天生是当间谍的料。我打开信,走马观花地扫视了一遍,哎哟,情书啊,可惜文笔太烂,别说女神,普通的女生也不会被这信打动。
我虽然成绩一般,文章倒写得不错。读书以来,写过那么多情书,居然没有一封是为自己写的。于是我决定了,我要给全校最优秀的女生汤琪写情书,天天写,要一封比一封写得好。其实,我倒没有多喜欢她,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写情书的才华,最好的情书当然要写给全校最优秀的女生。
我没有扔掉那封捡来的情书,我需要它的存在,作为我文采的鲜明对比。从那天晚上开始,我每天给汤琪写一封情书,洋洋洒洒两千多字,用尽了我所知道的最美的辞藻,每天放学晚离开就是为了把信偷偷塞进她的抽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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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过去了,一点消息也没有,她没有给我来电话和短信,这太不符合逻辑了。文采那么好,那么感人,如果我是女生,一定会像追美剧一样,看完一封想下一封。
10天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我按捺不住,在走廊里堵住汤琪,问:“你收到我写给你的信了吗?”这是我第一次跟她说话。
她表情无辜地看着我说:“收到了,还没看,怎么了?”
“为什么不看?”
“这种信我收得多了,不用看就知道是什么内容。你倒是有耐心,天天写,我打算你能坚持写满一个月的话我就看。”
我无法忍受自己的心意和自尊被如此践踏,所谓的女神形象也被眼前这个傲慢又冷漠的丫头完全毁灭。
“你把信还给我,我不会再给你写了!”
“凭什么?你给我的信,那就是我的东西。”
她的态度让我觉得她何止冷漠,简直让人厌恶。我没有再理会她,径直走向她的教室、她的座位,把她的书桌推翻,把所有的书都倒了出来。那些信果然还原封不动地躺着,我把信一封封捡起,头也没回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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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果然让我出名了。第二天来上学,走在校园里总有人对我指指点点。来到教室,刚坐到座位上就有人过来问:“听说,你被女神拒绝后一怒之下跑到她教室,把她的桌子都掀了?何必呢,想想也是必败的事情……”
“闭嘴!”
我要成为的是经久流传的传奇,不是这种茶余饭后的笑话!我要的也不是名气,只是一件属于我的大事件,好让以后上大学了,工作了,句首出现“想当年”时,我能有些特别的回忆。可惜,事与愿违。
你们永远都不明白一个“70分先生”的内心世界,不优秀也不顽劣,路遇曾经的老师大喊“老师好”,人家半天都想不起你的名字。优秀的学生以后是要搞科研的,顽劣的学生以后是要当老板的,我呢?老老实实当个小职员吧。
我不再奢望传奇,高考也如期而至。
铃响,起立,再见。
最后的最后,“有一个平凡的男生,为了让自己成为传奇而做了一堆傻事”这件事成了学校最新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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