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缪
有个人早年离开自己的村子,外出谋生。过了二十五年,他发了财,带着妻儿回家乡。他母亲与他妹妹在村里开了家旅店。为了要让她们得到意外的惊喜,他把自己的妻子和儿子留在另一个地方,自己则住进他母亲的旅馆。进去时,他母亲没有认出他。
他想開个大玩笑,就特意租了一个房间,并亮出自己的钱财。夜里,他的母亲与妹妹为了谋财,用大锤砸死了他,把尸体扔进了河里。第二天早晨,他的妻子来了,懵然不知真情,通报了这位店客的姓名。母亲上吊自尽,妹妹投井而死。这则报道,我天天反复阅读,足足读了几千遍。一方面,这桩事不像是真的;另一方面,却又自然而然。
不论怎样,我觉得这个店客有点咎由自取,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
……
就这样,我睡大觉、进行回忆、读那则新闻报道,昼夜轮回,日复一日,时间也就过去了。我过去在书里读到过,说人在监狱里久而久之,最后就会失去时间观念。但是,这对于我来说,并没有多大意义。我一直不理解,在何种程度上,既可说日子慢慢难挨,又可说苦短无多。日子,过起来当然就长,但是拖拖拉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后就混淆成了一片。每个日子都丧失了自己的名字。对我来说,只有“昨天”与“明天”这样的字,才具有一定的意义。
(节选自《异乡人》北京大学出版社 图/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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