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寨的李大妈早年守寡,独自一人含辛茹苦,把儿子田大壮拉扯大,并给他成了家。
可田大壮从小脾气暴躁,性格古怪,经常为一些琐碎事和李大妈吵架,所以李大妈打心眼里不喜欢他。田大壮成家后没多久,李大妈便分户独住,如此一来,一家人倒也相安无事。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这一年,李大妈突然被确诊为胃癌晚期,于是一下子病倒在床,再也起不来了。
看到这情况,村主任代表村委会出面做田大壮的工作,希望他能搬回去和母亲住在一起,这样就能照顾母亲。田大壮的媳妇却说:“当年说是分家,其实大壮没分到啥家产,当时说好的,让我妈另外找人照顾,村主任要是不信,我把那份合约拿出来给你看。”
村主任说:“不用了,你说的都是事实,可现在你妈卧床不起,你们不照看谁照看?”
田大壮的媳妇说:“妈平时最讨厌大壮,啥好处都没给他,如今有病了又想让他照顾,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
村主任说:“夫妻都没有隔夜之仇,妈和儿子能有多大的矛盾?你妈现在需要有人照顾,如果你们真的不愿意侍候你妈,那就由村委会出头找人侍候,但咱把丑话说在前头,谁现在侍候你妈,你妈百年后她的那份家产就是谁的,你们到时可别后悔。”田大壮两口子相互看了一眼,媳妇说:“不后悔,谁看上那份家产谁就去侍候吧。”
村主任说:“敢不敢写下字据?”田大壮的媳妇说:“敢!”
事有凑巧,有个外来户长期在村里租住,一直想要个落脚地,所以,一听到李大妈家这件事,那外来户就表示愿意不要报酬去侍候李大妈,并保证把她侍候好,条件是李大妈百年后,她的遗产由外来户继承。
在村委会的撮合下,李大妈和那外来户立下赡养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为见证人,村委会在字据上盖了公章,村主任还在上面签了字。
几年后,李大妈因病去世,可没想到田大壮两口子却把那个外来户打发出家门,理由很简单,这家里的一切怎么也轮不到外姓人来享受。村委会多次做田大壮两口子的思想工作,均没有做通。村民们非常气愤,纷纷为外来户抱不平,支持外来户到法院告田大壮,并说:“你的官司一定能打赢。”
就这样,官司打起来了。法庭上,外来户拿出了当年和李大妈立下的抚养协议,村主任代表村委会在法庭上作证,不但证明了协议的真实性,还拿出了当年田大壮两口子立下的字据,并说,谁侍候老人,老人去世后谁就可以得到遗产。
法院审理后作出最终判决:田大壮长期不履行法定赡养老人义务,遗弃行为显然。而且,他既没有悔过表示,也没有获得李大妈生前原谅,故依法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利。至于那个外来户,因与李大妈生前有抚养协议,依法应由他继承。判决结果宣读完毕,田大壮不得不低下了头。
律师点评:
《你能否继承遗产》的故事主要涉及了一个法律问题,即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与抚养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抚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所以故事中的外来户继承李大妈的遗产是有法律依据的。相反,由于田大壮不赡养老母,既不悔改也没得到老母生前宽恕,他的行为不仅因此丧失了继承权,而且构成了遗弃罪,触犯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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