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少女三年前因應約「私影」被中年無業漢虐殺,案件昨在高院續審。庭上播放無業漢冷靜親述殺人、姦屍及棄屍經過的錄影會面,無業漢與少女對話時談及工作上的「瘡疤」,即以茄汁樽「狂扑」少女頭部十多次,再用索帶將她勒死後,塞進行李箱帶到酒店,並兩度姦屍,翌日才棄屍垃圾站。
三十七歲被告劉璋輝在錄影會面中透露,於一四年十二月八日趁家中無人時,帶女死者郭惠明(小B)到其岳母及妻子同住的寓所內。被告因向小B揭露工作上的瘡疤,「好似同事返咗嚟嘅感覺,諗起嗰個情景,就搵個樽扑佢」,雖然小B反抗並說:「我會聽你講,會照你意思,會令你好舒服。」但仍遭被告用透明膠紙捆綁手和頭。
被告又將鹿茸大補酒及膠樽蓋塞進小B的肛門,又把酒灌進小B喉嚨,並指小B仍清醒說:「放過我啦,我唔會話俾人聽。」被告擔心家人很快回家,遂用三條索帶勒住她的頸項至沒有心跳。
被告形容自己事發時「癲咗,瘋狂咗」、「將成世人嘅憤怒投射在一個人身上。」被告把小B塞進熒光綠色的行李箱內,在附近租住酒店,入房後他先打開行李箱抱小B上牀,聲稱「唔好嘥」,在沒有戴安全套下跟她性交及肛交。被告原本打算在外面租房收藏屍體,但最終沒有,其後再折返酒店後再跟小B第二次性交。他指,一直未能確認小B已死,當晚還若無其事返家與妻子吃飯。
案發後若無其事返家
翌日早上七時半,被告在家取了兩個紅白藍膠袋,又買了特大黑色膠袋和紙皮箱帶回酒店房,被告稱小B的身體和腳出現屍斑,並已發臭,便將小B放進紅白藍膠袋。之後被告問清潔女工借了一輛手推車,把紅白藍膠袋推到垃圾站,但由於太重,需要清潔女工幫忙扔進垃圾桶。
被告在第二次錄影會面時解釋為何要棄屍,他說:「我係想無人發現,在無人發現下丟淡咗,重新做人,但天網恢恢,俾人發現係應該,今時今日接受番,呢個係自己做過嘅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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