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樱拖了大大的宝蓝色皮箱在路边等车,去高铁站也不算太远,但这样的天气,路实在难走。
离发车时间还有四十分钟,沈樱捏着口袋里的车票,急得眼圈都要红了。
她给何其打电话,听起来有些矫情地说:“何其,我都快赶不上车了,急死人了。”
电话那边人声嘈杂,她听见何其的声音低低地传过来:“看吧,你和路方文到底还是没有缘分。”
她气得都忽略掉了何其声音里的不正常,只忿忿地说:“哼,就算爬我也要爬到高铁站去。”
说起来,买这趟车的车票还不是因为何其。她第一次到安城出差,虽然公事完毕,原本也不必这么急着赶回去,尤其是这样凛冽的天气。但是昨晚跟何其闲聊电话的时候,何其漫不经心地说,喂,听说你喜欢的那个家伙正在安城做活动,他买了明晚的高铁票回莲城。
何其这人虽然吊儿郎当爱开玩笑,但给她的信息从来都是准的。
因此,沈樱推掉了在安城的一切邀约。
一辆黑色的轿车在她面前停下来,有人摇下后车窗看着她,淡淡地说:“你去哪儿,如果顺路可以载你一程。”
沈樱怔怔地看着对方。有雪花落在他半露出来的肩上。沈樱抹抹眼角,这才觉得,原来人在最幸福的时刻,是真的可以哭出来的。
“高铁站。”她下意识地说。
“真巧,我们同路。”
小心翼翼地探身进去,在那人身旁坐定。然后,她伸手按住胸口,努力安抚住自己狂跳不止的心。
很想给何其打个电话炫耀一下,很想说,你看,缘分挡也挡不住。
身边的人,穿黑色毛呢大衣,系一条灰色围巾,戴着大大的墨镜。但她仍旧一眼就可以认出他来,这世上,除了路方文,谁能把这么低调的颜色穿得这样光彩夺目呢。
路方文刚出道的时候,她才读中学,她亲眼看着他从一个选秀男生慢慢变成大众男神。
此刻的路方文坐在夜色里不发一言。
副驾驶位置有中年男人回过头来,随口问沈樱此行的目的地。沈樱在娱乐新闻里见过这个男人的脸,是路方文的经纪人,粉丝们都喊他四叔。沈樱报出自己要坐的车次号,果然,四叔露出她意料之中的惊讶表情。
“呵,姑娘,我们真是有缘人,同一个车次,百年修得同船渡啊。”
沈樱小声说:“风雪天遇故人。”
四叔笑起来。
她抿着唇,眼角的余光小心地落到路方文身上。她看到他右手小指上那枚银色的尾戒。那枚尾戒,是媒体给路方文贴上的一个神秘标签,据说他出道这么多年,从来没摘下过那枚戒指。
而沈樱第一次见到那枚尾戒却是八年之前。
八年前,她和路方文的初次相遇,也是在这样的大雪天。
他曾经轻抹她的鬓角,说:“你的头流血了,不会疼吗?”
八年后,他们坐在同一个小小的空间里,默默无语。
或许,他早已忘了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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