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铮是在北京去世的,但他调到北京的时间特别短。我当时想,西安一直是成文人而不养文人的地方,许多人到北京都成了气候,金铮却宜于在西安。他是豪爽之人,喜欢自在。北京宦途深如海,他一生最大的失策是不该由边缘移向中心。
我认识金铮的时候,是在一次会上。那天,我和路遥在一起,我穿了一件大红T恤衫,路遥穿了一件深黑T恤衫,金铮则一头如雪的白发。我们三个人都跑到会场外吸烟,金铮就左右搂了我们说:“颜色多好!”要摄影师给我们拍照留念。现在,这张照片我仍然保留着,每每看到三人中二人已逝,不禁有兔死狐悲之感。那次会后,我们没有参加会议方的聚餐,金铮一定要请我和路遥喝酒。我因病只是象征性碰杯,路遥也喝得少。他却是一杯接一杯,很快就有些醉了。他不喝酒的时候样子很威风,一醉就十分可爱,说某某的是,也说某某的非,爱憎分明,毫不忌讳,又直恨我心善、太软弱,接着拍着胸膛说要保护我。但那晚他没有保护我,倒是我和路遥得搀扶他,劝他以后少喝些,他却说:“喝酒有喝酒的好处。”我说:“什么好处?”他说:“但得酒中趣,勿与醒者传。你回去就给我写这样一副对联吧!”
我没有给他写。因为后来我觉得我是醒者,醒着却卑微、窝囊,我有病不能得酒中趣,写那对联就更无趣。
从此我们熟起来,常常聚会,相聚他就是主角,又要喝酒,又要高谈阔论。许多需要交涉的事都是由他出头。他有一头白发,可以充老者,于是他很得意自己的白发。有人呼他伍子胥,我知道他的一生曾蒙过大难,但我不知道那頭发是从小就白的,还是蒙难时一夜变白的。
我的一位同乡从小县城到西安谋生,人是极聪明的,却生活无着,十分狼狈。他寻到我帮忙,我无力帮他,就给金铮写了一封信,没想金铮就收留他在《喜剧世界》杂志社打工。几年过去,在金铮的关怀下,他进步极大,后来独立,成为一家杂志的主编,也写了大量的文学作品。这位同乡现在很风光,一提起金铮就说:“没有金老,就不会有我的今天!”金铮当年搞创作,是写过许多优秀剧本的,后来编刊物,自己不写了,却十分爱才。只要有才,别人不敢用的他用,别人不敢发的作品他发。为了人才,别人不敢说的话他说。仅我知道,在陕西,就有三四个人是在他的关心培养下成了气候的。
许多人也是怕金铮的,因为金铮见不得伪人和小人。他会当众刺你,使你下不了台。他的一位朋友说,有一件事金铮以为他做得不当——其实金铮是误解了——金铮指着他的鼻子大骂,他搭坐金铮的车,金铮竟把他推出车门。
那一年,我因写了一本书,遭到一些人以想当然的理由进行的诽谤,一时谣言四起。我又无法诉说,尤其有人先盗印我的书赚钱,再写骂我的书赚钱。金铮非常气愤,时不时打来电话问我的近况。冬天里,我们偶尔在北京的街头碰上,他一定要请我吃饭,我说:“请我吃什么饭,要吃回西安吃羊肉泡去!”他说:“你听我的,这饭要吃,我请几个北京的名人陪你吃,我要解释一些问题!”席间,他澄清了许多是非,又大讲他的文学观,说:“你接着写吧,作品的价值要经过时空检验,不是某一两个人说了算的。你想写什么就在我们刊物上发吧!”我感谢他的好意,但我没有写什么,我只写过一个条子给他:默雷止谤,转毁为缘。
金铮要离开西安的时候,给我说过他的去向。我不主张他走,他说:“树挪一步死,人挪一步活嘛。”但没想到,他是树命,大树是不能挪的。他走时,我不在西安。有一天接到他的电话,我问他在哪儿?他说在北京,我才知道他已经走了。他在电话里询问我的病情,叮咛我要注意身体。如今,常年有病的我还不自在地活着,他却痛痛快快地死了!他是大刚的人,又是工作狂,且喜欢喝酒,放浪形骸,这个世界岂能过久地容纳他呢?
(子 君摘自九州出版社《愿人生从容》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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