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是一些商家的“狂欢”,同时也是“照妖镜”。老婆饼可以“吃不出老婆”,但羊毛衫一定得有羊毛,这是商家起码的底线。如果电商平台既在数字上弯弯绕,又在文字上故意挖坑,那迟早会把自己埋了的。虽然商家说这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也得到了王女士的谅解,但这事就这样完了吗?
现在商品已作下架处理,我们无法进一步确认是否卖假货,但近年来一些电商平台卖假货的问题也是屡见不鲜。中国消费者协会2018年年底发布的《电子商务法》消费者认知情况调查报告显示,近一半受访者认为“假冒商品屡禁不止”是电商领域最突出的问题。此外,70.6%的受访者表示在电商平台上购买过假货。包括今年“双11”前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约谈了本地22家电商平台并通报称,仍存在低价拼团类商品质量不过关,部分电脑平板、手机数码类商品以旧充新,海淘类商品(化妆品、母婴用品等)存在假货,真伪难辨等问题。
在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商虚构交易、编造评价、刷单炒信、销售假货等恶劣行为做出了严厉规定,监管部门应该依法予以惩处。
在一些电商平台诚信建设缺失,以及落实不到位的现状下,售卖假货很难得到有效根治,再加上电商平台无法对入驻商家供应链做有效品控,似乎又给一些商家制假贩假“创造了”一个便利条件。另外,消费者维权难也让造假者更加肆无忌惮,虽然市面上“有假必赔”“假一赔十”的口号喊得响亮,但真正计算起来,无论是所花费的金钱还是时间、精力,消费者的打假成本实在太高了。
凡此种种,导致了当前电商领域假货顽疾不祛。这其中的首要责任方就是电商平台,要加大对平台内卖家的监管力度,以抽检等方式加强对假货的打击,并对提供盗版和假冒伪劣产品的商家进行警告和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其次就是监管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造假售假,立即下架商品,并将涉事商家纳入黑名单并给予电商平台相关处罚。或者,不妨把建立用户一键评价系统多多推广一下,对于收到假货的客户可直接标注商铺为“不良信用企业”。当然,为了避免恶意批评,可由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组成团队进行复核。如此,如果从事售假,商家就会不断被标注,其他消费者自然避之。
当然,也希望电商平台和商家,踏踏实实做好产品、卖真商品。正所谓,道路漫漫,诚信才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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