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GDM)不仅危害妇女的健康,同时也会影响孩子的健康,并且这种影响甚至可能持续终生。
GDM诊断标准[1]:
孕期任何时间行75g口服糖耐量试验(OGTT):
1)5.1mmol/L≤空腹血糖<7mmol/L;
2)OGTT1小时后血糖≥10.0mmol/L;
3)8.5mmol/L≤OGTT2小时血糖<11.1mmol/L。
(上述血糖值之一达标即可诊断)
GDM可能是怀孕时合并的1型或2型糖尿病,也可表现为妊娠期新发的GDM。
欧洲和美国的研究数据表明,GDM患病率为9%~26%,且其发病率日趋升高。GDM使妇女未来代谢性疾病的发生风险显著升高,数据显示,约一半GDM患者在妊娠后10年内会患上2型糖尿病,可见GDM的危害性不可小觑。
那么,妊娠期的高血糖如何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在妊娠的哪一关键时期,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控制血糖,可以避免GDM对胎儿生长发育的不良影响?
来自美国施莱佛国家儿童健康与人类研究所的研究团队追踪了人群妊娠期血糖状况和胎儿生长轨迹的关系,他们发现:GDM与较大的出生体重有关[2]。这一研究发表在《柳叶刀》的《内分泌/糖尿病》子刊上。
为什么母亲的血糖会和新生儿的体重扯到一起?胎儿发育过程中体重较大又和宝宝健康有什么关系呢?
来,听小编扒一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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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GDM,
生下的孩子更重、更容易得糖尿病!
出生体重是衡量胎儿健康和生长的一个粗略指标,大量的观察性研究发现,出生体重过低或过高都影响成年后的健康状况[3]。
与出生时体重正常的人相比,出生时体重较轻的人50年后出现葡萄糖耐量异常(即糖尿病前期)的比率升高。
而由于GDM患者的血糖升高,母体对胎儿的能量供应增加,GDM患者的后代通常表现出加速生长、出生体重过高。
同时,GDM也与后代的2型糖尿病风险增加有关。总体而言,出生体重与2型糖尿病风险之间呈u型关系。
也就是说,孩子刚生下来的时候太胖或者太瘦都会增加2型糖尿病风险。
事实上,出生体重可以作为一项非常实用的客观指标,一定程度上代表新生儿未来的健康状况。
再回到这项研究本身,这项队列研究共搜集了2009年至2013年间,美国的12个临床中心中的2458名孕妇的资料。这些孕妇的年龄在18-40岁之间,按照种群可分为非西班牙裔白人、非西班牙裔黑人、西班牙裔、亚裔或太平洋岛民。其中符合GDM诊断标准的有107例(4.4%),糖耐量受损118例(4.8%),血糖正常者2020例(82.2%)。
在妊娠8-13周时,将这些孕妇随机分为4组(A组:第16、24、30、34周;B组:第18、26、31、35、39周;C组:第20、28、32、36周;D组:第22、29、33、37、41周),并记录胎儿每周的生长情况。
· 患有GDM的孕妇有32.7%都合并了超重/肥胖问题,这一比例远高于只有糖耐量异常的孕妇(24.6%)和血糖正常的孕妇(15.2%);
· 患有GDM的孕妇更难顺产,有43.9%的患者需要用接收外科手术等方式辅助生产;
· GDM患者生下的孩子也比其它孩子更重(GDM:SD566,3439g vs 糖耐量异常:SD493,3328g vs 正常,表1),且这些孩子更容易因为疾病住进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
GDM患者腹中胎儿的体重在第20周时开始出现升高,在第28-40周时显著升高[ 第37周:GDM组:3061g (95% CI 2967-3164)vs血糖正常组:2943 g(2924-2962), p=0.02 ]。
第10-14周的母体葡萄糖水平与第23周开始的胎儿体重呈正相关,在第27周时这种相关性开始出现显著统计学差异[ 第37周:最高分位:3073 g(2983-3167) vs 最低分位:2853 g(2755-2955),p=0.0009 ]。
简而言之,在妊娠第20周时,GDM患者的血糖便开始悄悄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到第28周时,这种投射在胎儿体重上的不良影响已十分显著。
为了避免对胎儿造成影响,孕妇妈妈们应在妊娠24-28周之前采取一定的干预措施,以改善GDM相关的胎儿过度生长。
好消息是,目前我国GDM筛查通常在孕6月时完成,即妊娠24-2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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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GDM,如何才能不影响孩子?
GDM的危害性我们已经了解,那么,为什么部分孕妇会患上GDM呢?
从生理学角度分析,在妊娠后期,为了满足胎儿对营养物质日益增长的需求,母体的新陈代谢必须从合成代谢阶段过渡到分解代谢阶段[3]。
这种转变是通过降低胰岛素敏感性来实现的,与此同时,由于受胎盘催乳素等胎盘源性激素的驱动,胰岛细胞对妊娠的适应导致了血液胰岛素浓度的升高。
与胰岛素不同,葡萄糖可以穿过胎盘,在妊娠合并糖尿病时,母体血糖浓度升高可能导致胎儿高血糖和高胰岛素血症。由此导致的胎儿生长增加与不良结果相关,如肩难产、产道撕裂和接受外科手术。GDM的其他围产期并发症有子痫前期、早产、围产期死亡率升高和新生儿低血糖的风险增加等。
确诊GDM的女性也不必焦虑、慌张,GDM血糖管理已有较为系统、完善的体系。
只要在孕24-28周及时发现GDM,并且采取积极的干预手段,就可以保护母亲和胎儿免受GDM的危害。
对于GDM的管理,指南是这样说的[4]:
01.
饮食和运动的指导:
妊娠期间的饮食原则为既能保证孕妇和胎儿能量需要,又能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而且不发生饥饿性酮症。
尽可能选择低生糖指数的碳水化合物。应实行少量多餐制,每日分 5~6 餐。鼓励孕期运动,包括有氧运动及阻力运动。每次运动时间小于45 min。
02.
血糖监测:
血糖控制稳定或不需要胰岛素治疗的 GDM 妇女,每周至少测定一次全天 4 点(空腹和三餐后 2 h)血糖。其他患者酌情增加测定次数。
03.
血压监测: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及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当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时,可考虑降压药物治疗;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必须降压药物治疗。
04.
体重管理:
孕前肥胖及孕期体重增加过多均是 GDM 高危因素。需从孕早期即制定孕期增重计划,结合基础BMI,了解孕期允许增加的体重。孕期规律产检,监测体重变化,保证合理的体重增长。
05.
孕期降糖药物:
(1)胰岛素:对于空腹及餐后血糖均升高者,推荐三餐前短效/速效胰岛素+睡前中效胰岛素。
(2)口服降糖药物:孕期不推荐使用口服降糖药。
06.
妊娠期血糖控制目标与低血糖:
(1)GDM孕期血糖目标:空腹血糖<5.3 mmol/L、餐后 1 h 血糖<7.8 mmol/L;餐后 2 h 血糖<6.7 mmol/L。
(2)孕期血糖控制必须避免低血糖,孕期血糖<4.0 mmol/L为血糖偏低,需调整治疗方案,血糖<3.0 mmol/L必须给予即刻处理。
07.
孕期糖尿病产后管理:
(1)孕期高血糖对母儿两代人的影响不因妊娠终止而结束。
(2)产后GDM停用胰岛素,妊娠前GDM和妊娠期显性糖尿病胰岛素剂量至少减少1/3。
(3)鼓励母乳喂养。
(4)GDM需进行短期及长期随访,母儿两代人代谢相关疾病风险均明显增加。
(5)GDM随访:产后6~12周行口服糖耐量试验(OGTT)评估糖代谢状态。长期随访:GDM产后1年再行OGTT评价糖代谢状态。之后的随访间期:无高危因素者 2~3 年 OGTT 筛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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