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公主

转载 网络  2024-01-20 22:19:05  阅读 291 次 评论 0 条

 

 

☉〔法〕埃里克-埃马纽埃尔·施米特

◎徐晓雁 译

他非常急迫地想再见到她。

当大客车载着一队人马在通向西西里那个山村的盘山公路上爬坡时,他没法再去想别的事。也许他签约这次演出就是为了重返此地?否则他为什么要接受?那出戏他并不怎么感兴趣,对自己扮演的角色更不感兴趣。当然啦,他其实也没多少选择余地:要么接受这一类工作,要么结束演员生涯,做一份家人眼里的“正经职业”。因为很多年以来,他都没资格对角色挑肥拣瘦,他最辉煌的生涯出现在他刚出道的时候,只持续了两三季。当时的他有一副令人无法抵挡的外貌,别人还没有意识到他的演技其实很拙劣。

就是在那个时代,在这个皇冠般扣在山顶的小镇上,他遇见了她,那个神秘女郎。她有什么变化吗?肯定的,但也许变化不大。

再说了,他也没有多少改变。法比约还保持着年轻人般的一流身材,尽管他既不年轻也不一流了。现在他缺乏好角色可演,并不是因为他身材有多少变化,而是因为他不具备配得上他容貌的才华。他并不忌讳讲这些。他觉得才华和容貌都属于天赋,他得到一样,缺少另一样,那又怎样呢?不是每个人的职业生涯都能达到顶峰。他满足于自己的微小成就,因为他并不喜欢演戏(否则他可以做得更好),而是喜欢这样一种生活:旅行、交友、玩耍、掌声、餐馆,以及一夜情。有一点可以相信,他在尽可能拖延时间,逃避回到家族农场。

“这个农夫的儿子,却有着王子般的容貌。”这是在他的职业生涯初始,他参演一部整个夏季风靡意大利的电视连续剧《莱奥卡迪奥王子》时,电视杂志上一篇文章的标题。那是个让他风光无限的角色,这个角色让他收到了几千封女观众的来信。《莱奥卡迪奥王子》的成功使得他在另一部德、意、法合拍的电视连续剧中出演一位炫目的百万富翁,但就是这个角色让他败走麦城。外貌带来的轰动效应已成过去,而人物的复杂个性对演技要求极高。开机伊始,人家就叫他“模特儿”,媒体也借用这个绰号来评论他糟糕的演技。这之后,法比约只有两次机会出现在摄像机前,一次在德国,一次在法国。因为在这两个国家,引人注目的百万富翁经过专业演员的配音后,他的戏份会给人一点幻觉。然后,他就没得到过什么值得一提的角色了。今年冬天,他在一家主打“怀旧牌”的有线电视台看见了早上四点重播的连续剧《莱奥卡迪奥王子》,他带着沮丧重新审视,发现故事是如此愚蠢,同他演对手戏的演员也很平庸。总之,唯有他的二十岁,才让他在屏幕上的形象情有可原。

汽车转弯后,那个中世纪的小镇又出现了,高贵的、至高无上的、半月形的城堡和高耸的防御墙令人心生敬畏。她一直住在那里吗?怎么才能找到她?他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就叫我多纳泰拉吧。”她低声对他说。当时他还以为这就是她的真名,几年后,当他琢磨这句话时,才意识到,她只给了他一个假名字。

为什么这次邂逅让他如此刻骨铭心?为什么十五年之后他还会念念不忘?

肯定是因为多纳泰拉显得很神秘,而且仍然神秘着。

多纳泰拉是在五月的一个晚上出现的,演出结束后,在市立剧场的后台。那是他在电视上红极一时的两年后,他开始走下坡路,别人已经不需要他出现在荧屏上,但凭借之前剩下的一点名气,对方给了他舞台上的一个主要角色,出演高乃依的《熙德》。大段大段的韵文独白,他并没有搞懂,只好带着不安去演出。从舞台上走下来时,他的幸福不在于演好了角色,而在于直到结束时他都没有出错,就像一名运动员跑完了一段不经常跑的路线。虽然那时他还没有像今天这么清醒,但还是能感觉到观众更喜欢的是他的脸,甚至是他的腿,一条连袜裤更突出了他双腿的魅力。

一只装满黄褐色兰花的巨大花篮,在演出开始前摆在了化妆间的门前,没有附任何卡片。演出时,如果没轮到他说台词,他便会忍不住在观众席中寻找,看谁会送他这么一份豪华的礼物。白色的舞台灯光很刺眼,让他无法看清黑暗中的观众,再说,还有这倒霉的演出……在一阵礼貌的掌声之后,法比约匆忙回到化妆间,迅速冲了个澡,喷了点古龙水,因为他预感到那个送花篮的人很快就会出现。

多纳泰拉在后台的走廊里等着他。

法比约看见一位非常年轻的女人,长发垂肩。她优雅地向他伸出了手。

仍然沉浸在骑士角色中的法比约不假思索地行了一个吻手礼。他很少这么做。

“是您吗?”他问道。他想到了那些兰花。

“是我。”她点头道,垂下乌黑发亮的长睫毛。

她的双臂和双腿从一条丝绸长裙中不经意地露出,裙子轻盈飘逸,昂贵的东方丝织品,正是一个身姿柔软、体态妙曼的女人会选择的那种。一只“奴隶手镯”箍住她洁白的手臂,尽管对于她,“奴隶手镯”这个词并不合适:感觉更像她在指挥奴隶,甚至把其他人变成奴隶,就如克娄巴特拉那样。对,西西里某个山岗上的克娄巴特拉,浑身散发着一种高贵的力量,混杂了性感、羞怯和狂野。

“我想请您吃夜宵,能赏光吗?”

还有必要回答这个问题吗?再说,他拒绝得了吗?

法比约只记得他挽起她的胳膊一起走出去。

走在古老村子的石阶路上,在朦胧的月光下,他注意到她赤足走路。她察觉了他的惊讶,主动说道:“对,我觉得这样更自由。”

她说得如此自然,让人无可辩驳。

这是何等愉悦的散步啊,沿着凉爽的墙根,空气里弥漫着茉莉花的香气,他们手挽手登上城堡的最高处,那里有一家无比豪华的五星级乡村酒店。她径直朝门口走去,法比约不由得拉了她一下。因为无论如何,他都负担不起在此地的消费。

多纳泰拉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安慰道:“您别担心,他们已经准备好了。”

当他们走进大堂时,所有侍者排成两行,朝他们弯腰行礼。挽着这位迷人女子的手臂,从两排训练有素的服务生面前经过,法比约觉得就像挽着新娘的手臂走向祭台。

尽管他们是餐厅里仅有的顾客,对方还是把他们安排在一间包房,给他们一个私密的环境。

酒店主人用一种极亲切的态度称年轻女人“公主”,伺酒师如此,大厨也一样。法比约猜想这个年轻女人可能是来这里小憩几天的某位王妃,所以人们原谅了她的古怪行为,接受她赤脚享用晚餐。

侍者给他们上了鱼子酱,很名贵的酒,菜肴一道接一道,极有创意、鲜美无比。两个人把酒言欢,谈话是富有诗意的:他们谈论演出的剧目,谈论戏剧、电影,以及感情。法比约很快明白要避免提一些私人问题,因为公主对此三缄其口。他发现她邀请他吃饭是因为她是那两部让他出名的电视剧的粉丝。出乎他意料的是,在她令他印象深刻的同时,他意识到自己在那些罗曼蒂克角色光环的笼罩下,也令她印象深刻。

吃甜点时,他试着握住她的手,她没有抵抗。他用一种全新的、配得上他所演角色的优雅向她表示,他只渴望能拥她入怀。她颤抖了一下,垂下眼睑,又颤抖了一下,低声喃喃道:“请跟我来。”

他们朝通向客房的宽大楼梯走去,她一直把他带到她的套房。法比约从未见过如此豪华的房间,波斯地毯、象牙托盘、细木镶嵌的扶手椅、水晶酒壶、银质酒杯,这一切构成一种奔放的风格。

她关上门,解开了脖子上飘逸的围巾……

法比约度过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夜晚,他一生中最美丽的夜晚。

早晨太阳刚一露面,他就从脆弱的睡眠中醒来,回到了白天的现实。为了下午和晚上的演出,他还得和剧团一起奔波八十公里,早上八点半就会有人在旅馆大堂等他。剧务肯定又要大发雷霆,要惩罚他。所以美梦结束了!

离开房间之前,他凑近躺在床上的多纳泰拉,她是那么苍白、纤细、瘦弱,唇间带着一丝微笑。她还在熟睡中,法比约不忍心叫醒她,在想象中与她说了“再见”。他还记得他甚至想过要爱她,永远爱她。然后,他就走了。

现在,客车穿过城堡的城门,载着绿色蜗牛剧团朝市立剧院开去。剧团经理来到车前,沮丧地撇撇嘴宣布:“票只卖出了不到三分之一。”似乎是在抱怨他们。

当年他离开多纳泰拉时心里想的,是真的,他爱她……十五年之后,他自认仍然爱她,也许更甚。

故事没有结局,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故事还在继续。

从城堡一路狂奔下来,法比约赶到旅馆取自己的行李,舞台总监把他化妆间的兰花和行李放到一起。法比约跳上汽车(那时他作为主角,有一辆专用的加长轿车和司机,不像今天这样,和剧团的人一起挤在大客车里),他在车里睡着了。随后发誓要打电话到那家豪华乡村酒店。但是眼下先要背诵出场和结束时的台词,演出,然后还是演出。

他拖延了他的电话,后来他就不敢再打电话了。他平庸的生活占了主导,他感觉像做了一场梦。当他重新回顾这些记忆时,他明白,多纳泰拉暗示过他,对她,同样对他,这仅是一场没有明天的美丽艳遇。

他要去打搅她吗?她富有,出身高贵,肯定已经结婚了。最终,他接受了她的暗示。她是那么温柔,那么优雅地向他提出这个要求……大客车终于停止了轰鸣,他们到了。在去剧场报到之前,绿色蜗牛剧团的人有两个小时的自由时间。

法比约在他狭窄的房间放下行李,就朝乡村酒店的方向走去。在路上走着,他感觉自己的企望是那么可笑。他为什么想象着会与她重逢?当时,她住在那家酒店,就说明她不住在这一带,所以没有任何理由证明,他能在今天重新见到她。他有点苦涩地想:反正我又不是去赴约,也算不上调查,我只是在完成一次朝圣,我在自己的记忆中行走,记忆中的那个年代,我年轻、英俊,有名气,一位公主渴望我。

来到酒店门前,他比当时更加吃惊,因为现在的他更懂得物品的价值:必须有足够的收入,才能住得起这种地方。

他犹豫着要不要推门。

他们会把我赶出去的,第一眼就能看出我连在吧台上来杯鸡尾酒的钱都付不起。为了鼓起勇气,他提醒自己是演员,他有出色的外表:他决定进入角色,然后跨过门槛。

在接待处,他避开年轻职员。转向一位六十多岁的看门老者,他可能不但在此工作超过了十五年,应该还有作为看门人的鲜活记忆。

“请原谅,我是法比约,演员。十五年前我在这里住过,您那时已经在这里了吗?”

“是的,先生。那时我是电梯工,我能帮您什么?”

“是这样的,曾经有位非常漂亮的年轻女人,一位王妃,您还记得吗?”

“很多王室成员都在我们这里住过,先生。”

“她说,她名叫多纳泰拉,不过我怀疑……这里的人都称她为‘公主’。”

握着金钥匙的看门人在记忆中搜寻着。

“我想想,想想,多纳泰拉公主,多纳泰拉公主……不好意思,我想不起这是谁。”

“不,您应该能想起来。她除了年轻、漂亮,还有一点古怪,比如她赤脚走路。”

被这个细节刺激了一下,看门人调动起另一部分记忆,他突然叫道:“我想起来了,应该是罗莎。”

“罗莎?”

“罗莎·隆巴尔蒂!”

“罗莎·隆巴尔蒂。我早就怀疑多纳泰拉只是她用来度过一个晚上的假名字。您有她的消息吗?她回过这里吗?”

看门人熟练地抵住柜台,叹口气道:“我当然记得了,罗莎……她在这里做侍女,是厨房洗碗工佩皮诺·隆巴尔蒂的女儿。她得白血病的时候,还是那么年轻,可怜的姑娘。您知道,那种血液里的病……我们都非常喜欢她,也非常怜惜她,大家决定在她去医院之前,努力实现她的一个愿望。可怜的孩子,她那时多大?十八岁……她从很小的时候,就赤脚在村里走路,我们就开玩笑,叫她‘赤脚公主’……”

(美 清摘自中信出版集团《我们都是奥黛特》一书,李晓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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