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
我曾经尝试着走进一家售货员永远比顾客还多的服装店,这家店我以前也来过,随手翻开一件小T恤,四位数的价格让我不明觉厉并一叶知秋地敬而远之。但是这一次,我不只是来买衣服的,还要借此实现消费观的革命,所以我逡巡了一下之后,直指一件深蓝色的长裙,它不算好看,但是在满场的“阔太风”里,它的质朴,让我有“他乡遇故知”之感。
试穿之前,我先翻了下吊牌,果然如我所料地不便宜。试穿了一下,效果一般,它过于宽大,显得我整个人都很庞大。
但售货员告诉我这叫“茧型”,不突出线条,只是凸显气场。这说法很高级,我触类旁通地想到,初出茅庐的人才会急吼吼地炫技,高手总是深藏不露,我刚才没有觉得这件衣服好,也许就是还没有习惯高级审美,都这么贵了,一定不会差。
买了回去,展示给家里人看,他们无语的表情先让我备受打击,穿出去之后,这件衣服也没为我挣到一句赞美。关键是,我从各种镜子或玻璃幕墙前走过时,也忍不住惊叹里面那个女人气壮山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还坚持对自己说,这是一件美丽的衣服,是不是太像安徒生笔下那个有衣服癖的皇帝了?
类似的错误我又犯过几回,花了很多钱也没有称心,有种被谁欺负了的羞辱感。都说“在能力范围内买最贵的东西”,可什么叫“能够承受”?是支付时内心不起一丝波澜,还是咬咬牙才扛得住?通常是指后者吧?但这不叫能承受,这是踮脚去够,你踮脚,底盘就不稳了,方寸就乱了,花冤枉钱简直是必然的结果。
花钱要像交朋友那样审慎。“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的快意当然迷人,但它不再是常态,若见谁都一团火似的扑上去,人到中年本来就有限的热情就会被进一步摊薄,因而变得廉价。
不能再随随便便地眼睛一亮了,请神容易送神难,谁家没有一堆当初图便宜买回来越看越不喜欢却又不好扔掉的雞肋货呢?十分冷淡存知己,淡泊一点,才不会挑花眼。
再小的东西,都不能潦草对待,买回去之后,才会仍以朋友视之,欣赏它,维护它,充分地使用它,当你目之所及皆是你所喜欢的,你会对生活本身多一点感情。
我还记得我妈妈的继母,哪怕买只小板凳,都会思量再三,她的东西总会用很久,比如那个菜篮子,在她家都有二十年了,被岁月包了一层柔和的浆,洁净温润,不但没有残破感,反而像个艺术品,承载了她对时光的感情和记忆。
在没有战争的时代,消费就是频繁出现的战斗,但我们很少从理论上去重视这件事,总把“消费”视为一个充满现实感与铜臭味的词,羞于提起它给我们带来的各种美妙的体验和感受,也不愿意费心总结。事实上,你怎样消费,就会怎样生活,把你的三观注入消费里吧,消费,也是一种表达,是和生活最为情真意切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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