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能要回来吗

转载 网络  2019-04-17 22:39:49  阅读 1206 次 评论 0 条


  小张和小王是同宿舍的好友,都爱骑行,生日只差一天。今年生日,两人的女友各送了他们一辆山地自行车,两个小伙子可开心了。

  这天,小王下楼时发现自己的自行车不见了,他叫上小张,两人赶紧找了一圈,可惜没有找到,只好到派出所报了案。

  事后,小张安慰小王:“放心,以后我的自行车钥匙给你一把,需要骑车的时候,你直接骑就行。”小张也真够哥们,下午就配了把钥匙给小王。

  又过了几天,小张正在宿舍玩游戏,小王冲进来,紧张地说:“你的自行车也找不到了!”小张心里“咯噔”一下,和小王下楼一看,自己的自行车果真也不见了。连丢两辆自行车,兄弟俩沮丧极了。

  过了几天,兄弟俩寻思新车容易丢,便结伴去了学校附近的二手自行车交易市场,想买辆二手车。

  这个二手自行车市场生意很火爆,两个人左转右转,突然,小张拉了拉小王的衣服:“快看!那不是咱俩的车吗?”小王一看,还真是,两辆车车把上的小饰品都还在,一眼就认出来了。

  小张赶紧打了110,拉着小王就往那个摊位走,小王脸上却露出了为难的神色……

  走到摊位前,小张开门见山地对摊主说:“这两辆自行车是我俩丢的,你得还给我们。”摊主正准备说话,突然看见后面站着的小王,惊奇地问:“这……这自行车不是你卖给我的吗?”

  这下,小张惊呆了!小王红着脸,向小张承认了错误。

  原来,前段时间小王的弟弟生病了,急着交医药费,小王的生活费也所剩无几了,就打起了小张自行车的主意……

  小张有点生气,不过想想小王确实事出有因,很快就原谅了他。

  这时,派出所民警也到了,摊主委屈地解释说:“这两辆自行车都是我买来的,其中一辆还是从他那儿买的呢!”说完,摊主指了指小王。

  小张肯定地说:“不管你从哪买的,总之车是我们的,我们有购车发票可以证明,你要还给我们!”

  摊主摆摆手说:“这两辆车已经有人预订了,做生意得讲信誉,再说我也是花钱买来的二手车,我又不知道车是偷的还是抢的,凭啥让我承担责任呢?”

  这时,民警对三人说道:“我们国家的民法有‘善意取得’的制度,只要购买人是善意的,且是以正常的价格买来的东西,按照物尽其用的原则,法律就保护他对物品的所有权。但是,盗赃除外。小王的自行车,因是被偷的,所以可以无条件拿回,至于摊主的损失,等抓到小偷后去找小偷要;小张的自行车,因是他的朋友小王賣给摊主的,摊主不同意,小张就不能要回去,只能找做错事的小王请求赔偿。”

  律师点评:

  本故事涉及的法律问题,即善意取得的法定界限。

  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如是赃物性质的,则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

  故事中,小张的自行车是他朋友小王出卖的,尽管小王没有所有权,但他是经过小张认可有使用权的,摊主在不知情前提下以市场价格买下的自行车当构成善意取得,小张就不得要回自行车。而小王的自行车是被偷的,显然不能算作善意取得,故小王完全有权向摊主要回自行车。

如您使用平板,请横屏查看更多精彩内容,本站为无忧岛资讯个人官方网站

本文地址:http://wydclub.com/post/31963.html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无忧岛网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